朗读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3〕105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镇街道人力社保工作
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
根据《2013年度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平委发〔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度镇街道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工作和基层平台建设等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
二、考核内容及基本分设置
(一)和谐劳动关系(4项指标,基本分0.6分)。
(二)社会保障工作(3项指标,基本分0.3分)。
(三)基层平台建设(6项指标,基本分0.3分)。
三、考核办法
(一)镇街道总结。年终由镇街道相关条线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办公室。
(二)部门考核。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走访、座谈访谈和交叉互查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分数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督考办。
附件:2013年度平湖市镇街道人力社保工作考核细则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附件
2013年度平湖市镇街道人力社保工作考核细则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
和谐 劳动 关系 |
1 |
健全劳资纠纷隐患企业排摸监管等制度,组织开展“双爱”活动、“四春”等专项行动,未开展或记录不全不得分。 |
0.1 |
| ||
|
2 |
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已建工会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率90%以上,未达标不得分。 |
0.1 |
| |||
|
3 |
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年度拖欠工资案件数比上年下降10%,未达标不得分。 |
0.1 |
| |||
|
4 |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如有发生,酌情扣分。 |
0.3 |
| |||
|
合 计 |
0.6 |
| ||||
|
社会 保障 工作 |
5 |
本地户籍养老保险覆盖率97%以上,未达标不得分。 |
0.1 |
| ||
|
6 |
本地户籍医疗保险覆盖率97%以上,未达标不得分。 |
0.1 |
| |||
|
7 |
设立社保窗口,开展社保业务经办,未设立或未开展不得分。 |
0.1 |
| |||
|
合 计 |
0.3 |
| ||||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
基层 平台 建设 |
8 |
办公场所悬挂镇(街道)人力社保所牌子;配备专职工作人员6-10人;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设有固定办公场所,3-5个服务窗口,配备电话(传真)、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柜等办公设施;制定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上墙公布。如有一项不到位,不得分。 |
0.1 |
| ||
|
9 |
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准确采集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用工等信息;将信息录入电脑,并与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村(社区)人力社保站开展工作。未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分。 |
0.04 |
| |||
|
10 |
推荐创业基地2个,挖掘和培养创业典型3个;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每年新建农村劳务合作社2家以上。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0.04 |
| |||
|
11 |
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时办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初审工作;完成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任务。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0.04 |
| |||
|
12 |
对每个就业困难人员至少推荐1次公益性岗位;“零就业家庭”在1个月内至少实现一人就业。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0.04 |
| |||
|
13 |
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失业状况确认;做好《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未开展不得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
0.04 |
| |||
|
合 计 |
0.3 |
| ||||
抄送:市督考办。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印发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