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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平人社〔2013〕107号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平湖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统计局201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调查,确认2012年平湖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65元;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102元。
根据浙人社发〔2013〕122号文件,2012年的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全社会单位)为40087元。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按100%为3340元,月缴费标准按60%为2000元,月缴费标准按300%为10020元。
根据浙人社发〔2013〕28号文件,2012年度我省企业职工(包括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确定为3.38%。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5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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