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关于全力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公安局关于全力服务“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助推我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平湖市关于开展人居环境优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人居环境优化年”活动总体要求,以“四敢一不怕”精神为动力,通过“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着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力构建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行动总体部署,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紧密结合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关于“两美浙江”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强化护航,全力助推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灵通情报信息,全力做好参谋工作。
1.紧盯社区基础管控。各派出所要积极会同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涉及“三改一拆”工作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违章建筑和涉及“五水共治”的沿河企业、居民、猪舍等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确。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特殊群体等情况,分别建立辖区“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的档案台帐,实时管理、每月销号。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2.紧盯情报收集研判。由情报中心牵头,建立涉稳情报信息定期会商以及深度预警研判机制,切实强化对“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中涉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研判、评估,及时获取苗头性、动态性信息,并将其作为全局每周情报会商的必商内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情报支撑。
(牵头单位:情报中心)
3.紧盯网上舆情管控。由网警大队牵头,公关办配合,落实网评员24小时网上值守制度,及时发现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网络舆情,依托局网评员队伍,加强网上舆论控制和引导。同时,第一时间会同派出所,及早落实网下维稳措施。
(牵头单位:网警大队、公关办)
(二)强化执法力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1.细化矛盾化解。依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加大化解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制定应对方案,并将化解情况第一时间汇总至指挥中心形成要情信息进行跟进。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2.做好维稳处置。立足公安职能,积极参与各镇、街道违章建筑拆除、环境污染整治、生猪减量提质等工作中,保持对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恶意阻碍施工等情况的打击力度,紧紧抓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环节,做好涉稳事件预防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3.深化专项行动。继续会同农经、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在全市开展“过路猪”设卡专项检查行动。在保留01省道金沙和钟埭、当湖金稼园、曹桥、广陈等5个固定设卡地点的基础上,各派出所再加设一个机动检查卡点同步开展检查。全部卡点每天安排警力进行设卡检查,确保外来“过路猪”不流入我市。
(牵头单位: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
4.抓好案件侦破。会同国土、水利、环保、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建猪舍、占用农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和打处力度,狠抓违法犯罪案件侦破,切实发挥好护卫队作用。
(牵头单位:巡特警大队)
(三)突出法律引导,全力做好宣传工作。
1.开展法制培训。由法制大队牵头,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条款,并就如何依法、规范、有力开展护航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门法制培训。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
2.开展走访教育。由治安大队牵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开展走访教育,面对面向企业主、养殖户和居民讲解政策、普及法律。与此同时,社区民警要充分利用警民恳谈会、警务开放日、警务通报会等契机,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工作。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3.开展媒体宣传。由公关办牵头,充分利用《嘉兴日报平湖版•公安专刊》,《空中110》广播节目,平湖公安微博、微信账号等媒体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在全市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支持。
(牵头单位:公关办)
4.开展经验总结。由指挥中心牵头,要求全局各单位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对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案例、经验等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在全局进行普及。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四)深化垂范引领,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1.组织自查自纠。由政治处牵头,对照《关于在全市“三改一拆”百日攻坚暨拔钉清障专项行动中党员干部开展违法建设自查自纠自拆活动的通知》(平纪〔2013〕86号)文件要求,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职工、协辅警范围内,开展一次自有违章建筑排查工作,凡有涉及的违章建筑,要及时带头拆除。
(牵头单位:政治处)
2.强化监督检查。由政治处、纪监督牵头,对自查自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不认真组织排查或存在自查瞒报、弄虚作假、故意规避、拒不自拆、逾期不拆,以及拒不接受罚没被市有关部门或乡镇街道通报的,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本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平纪[2013]43号)和我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政治处、纪监督)
3.主动协助引导。凡有亲友涉及违章建筑的,要带头动员,做好亲友思想工作,督促其停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在相关部门组织拆违行动时,积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拆违行动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政治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个人。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把配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凝心聚力,全力争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足实际、强化职能,全力助推我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我局将在年底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比,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