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卫〔2015〕2号
关于下达平湖市2015年度预防接种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保证预防接种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年来印发的有关流感、肺炎、水痘、IPV、DTaP-IPV/Hib五联疫苗等接种指导意见,以及《关于下达嘉兴市2015年预防接种工作任务的通知》(嘉市疾控〔2014〕54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平湖市2015年度预防接种工作任务。请各预防接种单位遵照执行。
一、冻干卡介苗
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剂次,出生后即可接种,3月龄内完成。3月龄~3岁儿童PPD试验阴性者可补种卡介苗,4周岁及以上儿童不再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予补种。接种方法与剂量:左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0.1ml,严禁注入皮下。
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BCG-PPD):接种对象主要为3月龄以上未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左前臂掌侧中部皮内注射0.1ml,48~72小时观察局部反应,红晕硬结平均直径<5mm者为阴性,可给予注射卡介苗。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
(一)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剂次,初免年龄为2月龄,要求5月龄内完成3剂,每次间隔不少于28天;4周岁时加强免疫1剂。接种方法与剂量:口服糖丸剂型1粒或液体剂型2滴,必须看服下肚。
(二)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是可替代OPV的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主要用于2月龄以上婴幼儿和儿童,对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有禁忌症者,特别是免疫缺陷者和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可优先考虑使用。免疫程序:接种4剂次,2、3、4月龄基础免疫3针,每次间隔不少于28天;18月龄加强免疫1针(与基础免疫第3针间隔不少于1年)。接种方法与剂量:大腿前外侧中部或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若第1、2针注射IPV,第3剂服用OPV,第4剂OPV在4周岁时服用。已接种OPV但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原则上不推荐使用IPV;但接种OPV后发现有禁忌症、免疫缺陷者(肛周脓肿等),建议用IPV替代OPV接种。
三、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剂次,初免年龄为3月龄,要求6月龄内完成3剂,每剂间隔不少于28天;18~24月龄时加强免疫1剂。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本品含吸附剂,注射前应注意充分摇匀。
四、吸附白破疫苗
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百白破三联或其替代疫苗4针接种基础上,6周岁儿童加强1针。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注射前注意充分摇匀。
五、麻腮风(麻风) 疫苗
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剂次,8月龄时接种麻疹风疹疫苗1剂,强调9月龄内及时接种,及时率需达90%及以上;18月龄时接种麻腮风疫苗1剂。为加速控制麻疹和风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初三学生、大专院校外省户籍新生加强免疫接种麻疹风疹疫苗1剂。接种方法与剂量: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六、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一)免疫规划用10µg乙肝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3剂次,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 ml,注射前注意充分摇匀。新生儿按照0、1、6月程序接种,要求出生24小时内尽早接种。查漏补种也可参照0、1、3月程序接种,第2针与第1针的间隔不少于28天,第3针与第2针的间隔不少于60天。15周岁及以下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接种的儿童,均为免疫规划乙肝疫苗的接种对象。
母亲HBsAg或HBeAg阳性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建议同时注射乙肝人免疫球蛋白(100IU)1剂。
(二)非免疫规划乙肝疫苗: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
1.10µg乙肝疫苗:主要用于免疫规划对象免费乙肝疫苗的替代,或常规免疫失败儿童的再次接种。
2.20µg乙肝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包括: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15岁以上的学生、教师、医务人员、保育员、饮食加工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或乙肝患者的家庭成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输血或输入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或有多个性伴和静脉吸毒者等。接种程序:无免疫史或免疫史不详者,按照0、1、6(或0、1、3)月程序接种3剂;有明确免疫史且接种剂次不足3次者,补足3剂次。
3.60µg乙肝疫苗:接种对象为16周岁及以上成人,重点推荐完成10µg或20µg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后低应答或无应答的人群。
(三)乙肝疫苗接种前可以不复查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目前国内外使用的乙肝疫苗为基因工程疫苗,其本身不具备致病力,任何人(包括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接种上述乙肝疫苗对身体无危害。复种原则:规范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抗-HBs检测阴性的对象,可自费自愿加强免疫1针乙肝疫苗,一个月后检测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若抗-HBs阳转,则无需再接种;若抗-HBs仍为阴性,则继续按0、1、6月的程序接种后2针乙肝疫苗。
七、甲型肝炎疫苗
(一)甲肝减毒活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剂次,18月龄时接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二)甲肝灭活疫苗:为第二类疫苗,主要用于替代免费甲肝减毒活疫苗,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接种。
儿童型:接种2剂次(间隔6-12个月),18月龄和24月龄各接种1剂,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ml。
成人型:接种对象为16周岁及以上成人,接种2剂次(间隔6-12个月)。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1.0ml。
(三)甲乙肝联合疫苗:为第二类疫苗,用于同时预防甲肝和乙肝,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开展接种。
1.儿童(3-7周岁)加强接种,不推荐替代甲肝、乙肝疫苗常规接种。接种程序和方法:与既往接种过甲肝疫苗或乙肝疫苗的间隔应在6个月以上,加强接种1剂,肌肉注射0.5ml。
2.成人规格(1ml):适用于没有免疫过的和有感染甲肝和乙肝危险的16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按照0、1、6月程序接种3针,肌肉注射1.0ml。
八、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
(一)乙脑减毒活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2剂次,8月龄基础免疫1剂,2周岁加强免疫1剂。上臂三角肌外侧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流行季节(7~9月份)不开展接种。
(二)乙脑灭活疫苗:为可替代减毒活疫苗的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4剂次,8月龄基础免疫2剂(间隔7~10天,最长不超过1个月),2周岁和6周岁各加强免疫1剂。上臂三角肌外侧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本疫苗可常年接种,所有接种门诊至少要在7-9月份提供接种本疫苗的服务,供受种儿童家长选择。
(三)两种不同乙脑疫苗间的序贯原则:(1)8月龄基础免疫灭活疫苗2剂(间隔7~10天),2周岁加强免疫减毒活疫苗1剂;(2)8月龄基础免疫减毒活疫苗1剂,2周岁加强免疫灭活疫苗2剂(间隔7~10天)。
九、流脑疫苗
(一)A群流脑多糖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6-18月龄儿童接种2剂(间隔不少于3个月),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二)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A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一针与第二针A群流脑多糖疫苗必须间隔1年及以上,两针AC群流脑多糖疫苗之间必须间隔3年及以上。
(三)AC群流脑结合疫苗:为替代A群流脑多糖疫苗的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6-18月龄儿童接种2剂(间隔不少于1个月),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四)ACYW135群流脑多糖疫苗:为可替代AC群多糖流脑疫苗的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推荐以下范围内的2周岁以上高危人群使用:(1)旅游到或居住在高危地区者,如非洲撒哈拉地区(A、C、Y及W135群脑膜炎流行区);(2)从事实验室或疫苗生产工作可从空气中接触到A、C、Y及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球菌者;(3)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由国家卫生部和疾病控制中心预测有Y及W135群脑膜炎奈瑟氏球菌暴发流行地区的高危人群。接种方法与剂量: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免疫程序与免费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一致。
十、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对象为2月龄至5周岁婴幼儿。接种程序:(1)12月龄以下儿童接种2~3针,每针次间隔1~2个月,18月龄时加强接种1针。(2)12月龄及以上儿童只需接种1针。具体接种程序详见产品说明书。
十一、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IPV/Hib)
为第二类疫苗,可替代百白破疫苗和OPV,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4剂次,2、3、4月龄基础免疫3剂,每剂间隔不少于28 天,12 月龄内完成;18~24 月龄加强免疫1 剂。大腿前外侧中部或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0.5 ml。
十二、吸附无细胞百白破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可替代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 3、4、5月龄基础免疫3剂,每剂间隔不少于28 天,12 月龄内完成;18~24 月龄加强免疫1 剂。推荐部位为婴儿的臀部外上方1/4处,肌肉注射0.5 ml。
十三、水痘减毒活疫苗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推荐接种对象为12月龄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
(一)常规接种 :(1)12月龄-12周岁儿童:12-18月龄接种第1剂,4-6周岁接种第2剂。18 月龄以上未接种过水痘疫苗的儿童,应尽早接种第1剂水痘疫苗,并在满4周岁后接种第2剂(与前1剂间隔至少3个月);已经接种过1 剂的4-12 岁儿童,应尽早接种第2 剂,与前1 剂间隔至少3个月。(2)13 周岁及以上人群:接种2剂次,间隔8周以上(至少4周)。
(二)暴露后免疫:12月龄以上,无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史或患病史的水痘病例密切接触者,应在暴露后5天内,最好在3天内开展应急接种。 推荐接种2剂,间隔为1-12岁≥3个月,13岁及以上≥4周。
十四、流感疫苗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每年流感流行季节前或期间开展预防接种。推荐孕妇、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为优先接种对象。
6~35月龄婴幼儿接种0.25ml剂型,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接种0.5ml剂型。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以前接种过一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1剂。8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具体可参考各产品说明书。
十五、肺炎球菌疫苗
(一)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对象为3~23月龄婴幼儿和未接种过本疫苗的2~5岁儿童。接种程序:①标准程序:3、4、5月龄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每剂至少间隔1个月),12~15月龄加强免疫接种1剂(与上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②补充程序:7~11月龄婴儿基础免疫2剂(至少间隔1个月),12~15月龄加强1剂(与上次接种至少间隔2个月);12~23月龄儿童接种2剂(至少间隔2个月);2~5岁儿童接种1剂。接种方法和剂量:大腿前外侧中部或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0.5 ml。
(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推荐用于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2~59岁高危人群,包括:(1)慢性基础性疾病:如慢性心血管疾病(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不包括高血压)、慢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水肿、哮喘)、慢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脑脊液漏、耳蜗植入、酒精中毒、吸烟。(2)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如镰状细胞病和其他血红蛋白病、先天性或获得性无脾、脾功能障碍、脾切除。(3)免疫功能受损:如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全身恶性肿瘤、多发性骨髓瘤、实质器官移植、骨髓移植及需用免疫抑制药物、长期皮质激素治疗、放疗、化疗的疾病。接种方法和剂量: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0.5 ml。一般不作第二次再免,特定高危人群若需再免,应距前一次接种5年后再接种一次。
十六、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对象为2月龄~3岁婴幼儿,每年口服一剂(3ml)。
十七、细菌溶解物(兰菌净)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接种对象为3个月以上儿童及成人,特别是体质较弱,免疫力较低、易患呼吸道感染者。
用法:舌下滴服。用量:3个月至10周岁儿童:早餐前15滴,或早餐前7滴,临睡前7滴。10周岁以上儿童和成人:早餐前15滴,临睡前15滴。一个疗程:按相应剂量,10周岁以下儿童服一瓶,成人服二瓶。停药2-3周后,10周岁以下儿童宜加服半瓶,成人加服一瓶。
十八、戊型肝炎疫苗
为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适用于16岁以上易感人群的接种,推荐用于戊肝病毒感染的重点高风险人群,如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学生或部队官兵、育龄期妇女、疫区旅行者等。按0、1、6月接种方案肌肉注射0.5ml。
十九、人用狂犬病疫苗
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自愿、自费原则开展接种。
1、暴露后免疫:被狂犬、疑似狂犬、其他疑似疯动物咬伤、抓伤或舔触粘膜者,应立即处理局部伤口,并及时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本疫苗,必要时接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2、暴露??、动物饲养员、林业从业人员、屠宰场工人,狂犬病实验人员等),按暴露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具体接种程序详见产品说明书。
附件:平湖市2015年预防接种任务一览表
平湖市卫生局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平湖市2015年预防接种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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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疫(菌)苗名称 |
接种对象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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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卡介苗 |
出生后儿童接种1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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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脊灰疫苗 |
1、减毒活疫苗:初服为2足月,每次一颗,连服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在4足岁时加强免疫一次。2、灭活疫苗:可自愿选择。2、3、4月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一次。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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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
初种为3月龄儿童,连续接种三针,每针间隔为一个月,18月龄加强接种一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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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脑多糖菌苗 |
1、A群流脑:6-18月龄接种两针,间隔3个月。可采用AC结合疫苗替代,程序同上。 2、A+C流脑:3周岁、6周岁儿童。可用ACWY135群流脑疫苗替代。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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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乙脑疫苗 |
1、减毒活疫苗:初种为8月龄儿童,2周岁儿童加强一针。7、8、9三个月不开展接种。 2、灭活疫苗:基础免疫为两针,初种为8月龄儿童,两针间隔1周,2周岁加强2针,可全年接种。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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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麻风或麻腮二联疫苗 |
8月龄儿童1针。初三学生加强免疫1针。 |
按日,初三学生集中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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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破二联 |
6周岁儿童1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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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麻腮风疫苗 |
18月龄儿童1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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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减毒甲肝疫苗 |
1、初种:18月龄接种1针,也可采用灭活甲肝接种2针,18月龄、24月龄各1针。 2、加强:可用甲乙肝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
初种按周或按日 复种可按季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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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乙肝疫苗 |
1、基础:0、1、6月龄,10ug乙肝疫苗。可用进口乙肝疫苗替代。加强可用甲乙肝替代。 2、重点人群:20 ug乙肝疫苗,按0、1、6月(或0、1、3)程序,或60 ug乙肝疫苗可接种一针。 |
首针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2、3针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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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疫(菌)苗名称 |
接种对象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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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型嗜血流感杆菌疫苗 |
1、2、4、6月龄初种三针,18月龄加强1针。 2、7-12月龄接种两针,间隔一个月以上,18月龄加强1针。 3、若12月龄及以上接种1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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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b 型流感嗜血杆菌(DTaP-IPV/Hib)五联疫苗 |
接种4剂次,2、3、4月龄基础免疫3 剂次,每剂次间隔不少于28 天,12 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18~24 月龄加强免疫1 剂次;接种剂量0.5 ml,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间1/3 处) 肌肉注射。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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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细胞百白破、 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接种4剂,3、4、5月龄基础免疫3剂次,每剂次间隔不少于28 天,12 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18~24 月龄加强免疫1 剂次;接种剂量0.5 ml。用于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的替代接种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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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水痘疫苗 |
12月龄儿童至12周岁儿童接种1针,4周岁加强1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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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3价肺炎疫苗 |
25月龄儿童起接种1针;60岁以上人群。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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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7价肺炎疫苗 |
1、3--11月龄基础免疫3针, 1岁以上加强1针。 3、12-23月龄接种2针,两次至少间隔2个月。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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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流感疫苗 |
6月龄以儿童流感2针,两针至少间隔28 天以上。3周岁及以上接种成人流感1针。 |
9月至次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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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口服轮状病毒疫苗 |
2月龄—3足岁儿童,每年服一次。 |
按周或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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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狂犬疫苗 |
1、暴露后免疫:0、7、21天,首剂两针,必要时接种抗狂犬免疫球蛋白。 2、暴露前免疫:0、7、28天三针免疫,第二年接种一针,以后每隔五年加强一针。 |
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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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兰菌净 |
10岁及以上人群首次服用2瓶,10岁以下儿童服1瓶。停药2-3周后,为了增强疗效,10岁及以上人群加服1瓶,10岁以下儿童加服半瓶。 |
按周或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