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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仓镇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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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单位,全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仓镇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14625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626日印发

新仓镇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

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甘于奉献、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民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

以考核对象所任职务、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为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作风。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议

考核采取平时评与年终评相结合,定性评与定量评相结合的方法。年中组织一次考评,由基层测评50%和互评50%两部分组成,年中考评分占全年考评分的20%年终由各条线牵头领导召集涉及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个人总结交流,由各级测评得出综合分,占全年考评分的80%

事业单位正副职年终测评由镇三套班子领导、副镇级干部、协理员测评25%、镇分管领导测评30%、互评25%和基层测评20%四部分组成。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由镇分管领导测评25%、单位正副职测评30%、互评25%和基层测评20%四部分组成。

(二)得分计算:评议档次设“ABCD”四个等次,具体分值分别按90807060分计,其中A等次比例不超过20%CD等次比例不少于20%各个层次评议分数折算办法为:(A等票数×90+B等票数×80+C等票数×70+D等票数×60)÷有效票数。

(三)加分和扣分。考核对象出现下列情况在综合评议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或扣分,最后得分为最终考核分:

1.加分

个人被评为镇党委政府及平湖市级条线(乡科级)先进的加0.3分,平湖市级及嘉兴市级条线(县处级)先进加0.5分,嘉兴市级及浙江省级条线(厅局级)先进加0.8分,浙江省级及国家级条线(省部级)先进加1分,国家级先进加2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档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2.扣分

1)在作风效能建设督查、住夜值夜制度执行中,被平湖市级查处一次涉及人员扣4分,涉及单位负责人扣2分;镇级查处一次涉及人员扣2, 涉及单位负责人扣1分。查处二次及以上的在上述标准上翻倍扣分。

2)负责条线工作年度考核处于全市末位,上级部门向镇领导有反映和提醒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得分。镇考核组按照考核分值权重进行汇总,形成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二)奖金计算。按《关于印发平湖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2206号)规定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绩效考核奖金基数,按本考核结果计发奖金。考核奖金计算方法:绩效考核奖金=绩效考核奖金基数×岗位系数×个人考核得分系数。其中个人考核得分系数=本人最终考核得分/参与考核的该类型干部平均分。

(三)确定考核等次。班子会议根据镇考核组提供的综合考核意见,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名单。优秀名额按各条线20%的比例确定。年度优秀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

(四)实行末位处理制。镇考核组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提交镇班子会议票决产生末位人员1名。末位处理办法按照《平湖市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末位处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末位告诫、淘汰制度的补充意见》(平末领〔20133号)的规定进行。

五、有关问题处理

新录用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当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经组织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建立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查考评结果,并报班子会议审核通过。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新仓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考核测评表(样表)       

 

 

 

附件:

新仓镇全民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2014年考核

测评表(样表)

测评对象类型:□镇班子领导、副镇级干部、协理员     □分管领导

□基层党员、干部、群众   □互评      □事业单位正副职

序号

部门

姓名

职务

按“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行

综合测评

A

B

C

D

1

 

 

 

 

 

 

 

2

 

 

 

 

 

 

 

3

 

 

 

 

 

 

 

4

 

 

 

 

 

 

 

5

 

 

 

 

 

 

 

6

 

 

 

 

 

 

 

注:

1.请在你认为合适的一栏内打“√”。“ABCD”四个等次,具体分值分别按90807060分计,其中A等次比例不超过20%CD等次比例不少于20%

2.凡涉及岗位调整的,考核以930为界,即930前转岗的,按现任岗位参加考核,930后转岗的,按原任岗位参加考核;当年度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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