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本局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平湖市创建省文明市工作职责分解》[平创办(2014)1号]和《关于公布调整创建网格式管理责任区块责任部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创办(2015)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牵头松枫社区创建省文明市工作实际,为明确创建活动中卫生工作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现对我局在松枫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中卫生工作小网格式管理进行了重新划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工作包干区块划分:
松枫社区网格式卫生管理责任区块划分十二个卫生包干小区块(政法委、人大包干区除外),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局领导联系相关单位,实行小网格式管理,并建立督察制度(详见附表)。
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1.责任单位对包干区内的卫生实行总负责,应组织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清洁打扫。
2.责任单位应会同社区居委会督促包干区块内的各单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小区公民开展卫生清洁各种活动,使包干区块内的公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
3.责任单位会同社区居委会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评比活动:
(1)按照创建省文明市卫生工作标准定期开展包干区块内小区、单位、道路、河道等的卫生检查,确保责任区内卫生、整洁、有序;
(2)定期开展居民小区内楼道卫生检查,确保楼道卫生整洁;
(3)会同社区居委会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楼道、卫生先进家庭等评比活动;
(4)会同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包干区块内经营单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间卫生达标竞赛、卫生先进评比等活动;
(5)会同社区居委会在包干区块内单位、小区、楼道等开展卫生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4.完成松枫社区创建省文明市卫生工作网格式管理责任区块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察组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对小网格式创建省文明市卫生工作本局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工作的督查问责,对创建文明城市中卫生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各单位季度绩效考评。
平湖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