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2015年重大项目警官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2015年重大项目警官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公安局
平湖市公安局2015年重大项目警官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全力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继续推行实施由局领导带头,各派出所及局相关业务部门正职干部联挂,社区民警全面参与的重大项目警官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意识,以“真心诚意、务实作为”的态度,急项目之所急,想项目之所想,项目推进哪里,警务就跟进到哪里,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项目、一名警官”以及“分片包干、属地管理”原则,以“亲商、护商、安商、兴商”为要求,确保全市项目建设中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案(事)件,不发生大的阻挠施工建设案件,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让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开工、早日投产运营、早日盈利见效,为我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各类服务发展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搭建沟通平台。一是登门问需,了解实情。每位局领导以及各派出所、政治处、指挥中心、法制、刑侦、经侦、治安、出入境管理、交警、消防等单位正职领导负责联挂1个重大项目(详见附件1),社区民警负责辖区内其他重大项目服务(由派出所负责安排)。全局各单位全力支持项目警官赴联挂企业登门开展调研,掌握项目前期准备开工及开工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开门纳谏,听取建议。召开有重大项目代表及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参加的警企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通报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多发刑侦类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容易产生的一些矛盾,探讨服务重大项目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三是上门帮扶,强化指导。对重大项目推进办列出的涉及企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可能影响项目进度事项,要具体了解,努力协助解决。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安全指导,对安全员开展教育培训,帮助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二)突出源头治理。密切关注可能影响投产经营的涉警职责问题,提早介入,减少项目发展中的各类隐患。一是化解矛盾纠纷。深入项目内部及周边村居,对可能发生征地拆迁、企地纠纷等影响稳定问题,尽可能早发现、早化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引导利益群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把不稳定事件化解在苗头阶段。二是打造安定环境。围绕项目建设征迁、建设、投产各阶段重点,把警务平台延伸到项目推进的最前端。对有条件且特别重大项目,辖区派出所挂牌设立“警务室”,提供“零距离”贴身服务。凡涉及重点项目报警,由项目警官迅速跟进。项目警官牵头开展责任项目周边治安分析,提出治理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涉企发案。三是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制度,会同镇街道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协调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交通难题。
(三)狠抓难点跟进。经常梳理重点项目建设发展中面临的难点问题,整合资源、持续跟进。一是涉企难题倾智倾力。掌握的各类涉企难题,第一时间通报辖区派出所及相关警种研究,重点疑难问题要制定专项破解方案,尽早尽快破解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的障碍。二是侵企案件快侦快破。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涉企侵财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案件落实专案经营,依法严厉打击。三是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涉及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要坚持能快则快原则;需向上级报批的,指定专人沟通,尽早获批,为重大项目管理人员及随行家属的出入境及户籍迁移等提供优先、优质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常态走访。项目警官向重大项目企业主公布警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5月份起,每季登门不少于一次走访,定期征集重大项目需要公安机关调处的问题。项目警官向联挂项目提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等建议。5月底前,完成项目警官第一次走访任务。机关单位首次上门的,由机关单位会同辖区派出所一起走访,并填报《重大项目警务需求意见征集表》(见附件2)。
(二)强化问题跟进。对于每次走访征集的问题,要建好走访台帐。对重点项目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二周内回告办理情况。实行问题跟进销号,做到收一件、建一件、改一件、销一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狠抓督导推进。本局成立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傅金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重大项目警官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各单位要在推进服务效能大提升专项行动中,做到与服务重点项目有机结合。警务督察大队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建立项目警官工作质效由项目业主评定等相关制度。
(四)保持信息畅通。项目警官要经常思考项目发展中出现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帮助克服可能出现的新状况,为全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项目警官服务工作成效由各单位每月梳理汇总和跟踪,在每月工作情况报送工作中作为重点内容(列出重大项目名称,征集困难意见及跟进措施、成效)。10月15前,项目警官所在单位报送重大项目警官制工作总结。以上报送途径为局办公室邮箱,phs_bgs@jxs.zj;联系人,方震,563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