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张福观、李雪良、张杰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步伐、共建我市绿色环保两型社会的建议》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接到交办任务后,我局立即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定了具体办理人员,并会同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对你们提出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我市电动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政策环境主要基于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我市已出台政策主要是针对城市公交的《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发〔2015〕113号):“对企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新增、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辆或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实行购车补贴。车辆购置出资可采用政府全资、企业全资和政府补贴等三种方式,公交车辆折旧按6年期限提取。采用政府补贴方式的,车辆购置补贴分档标准(按购车价):35万元(含)以下补贴30%,35万元—50万元(含)补贴50%,50万元以上补贴60%。”目前全市天然气公交车90辆,气电混合公交车21辆,2015年12月,公交公司又购置12辆纯电动公交投入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数量在周边县区中处在比较靠前的位置。
二、我市电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情况
年初,嘉兴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嘉兴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研究提出配套补助政策。市财政将根据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借鉴周边县市的做法,结合我市财力,适时向市政府提出相应配套补助政策的建议。
2.完善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市供电部门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的“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执行上级制定的各类优惠政策。对已购买电动车用户,用电不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的,经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后,供电部门将免费上门协助安装。
3.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们将加大宣传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使公众认识新能源汽车的环保及节能特性,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推广应用的社会氛围。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关心和支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