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0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6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医保支撑、团队运作、分类服务”的原则,全面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责任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协调、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度,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诊秩序和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使责任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签约率达到50%,辖区内城乡户籍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基层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2016年规范签约率达到2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40%以上。

三、服务模式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为依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为支撑、部门与社区协同为保障的服务模式。

(一)签约主体。签约责任医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由签约责任医生组建服务团队,按照“双向选择、竞争组合”的方式,吸纳公卫医生、社区护士、乡村医生、妇幼计生服务人员加入,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可配备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社(义)工等。服务团队总人数3-5人,鼓励将上级医院多点执业的医生、支援基层的医务人员编入服务团队。

(二)签约对象。辖区内医保参保居民,其中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优先签约计生特殊家庭。

(三)签约方式。居民在本辖区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自主选择责任医生服务团队,并与该服务团队的首席责任医生签约,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服务团队;签约周期至少1年,期满后需续约或另选签约服务团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签约双方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凭有效证件进行签约。双方签约后,协议报签约首席责任医生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生效。每名责任医生应根据团队服务能力,签约合适数量的居民,签约人数一般在 1000-1500个居民左右,其中重点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四)服务方式。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方式提供服务。签约医生主要是当好小病的医生、大病的参谋和康复的指导。签约居民在签约医生处首诊,签约医生采取“基层首诊、预约门诊、双向转诊、门诊随访或出诊服务”等方式对签约对象开展服务。责任医生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疾病进行诊治;如病情确有需要,由签约医生提出转诊建议,并帮助预约平湖市级及以上医院专家、大型检查或住院,当好大病的参谋;签约医生或服务团队对康复期的签约居民,要开展随访和康复指导。

四、服务内容

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一)基本医疗服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设置签约医生工作室,加强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签约居民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签约医生门诊,方便就诊。帮助签约服务对象选择合适的就医路径,根据病情需要,预约上级医院门诊、住院、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转诊服务。对经责任医生评估符合条件或由综合(专科)医院下转需要康复的签约患者优先提供家庭病床以及住院康复病床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开展健康教育,采取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方式,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科学指导。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类型和需求,以“分类服务、按需服务、形式多样”为原则,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协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责任医生利用所在单位的健康咨询热线、网络平台、手机及电视终端等多种途径,为签约对象提供便捷的健康咨询互动服务。

(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医生根据签约对象的需要和申请,在符合家庭诊疗服务相关规定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如:开展疾病相关的检验检查、药物治疗、健康体检;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为切实加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物价局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等相关政策;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支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及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相关医保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完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相关政策。

(二)建立服务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为120/.,由签约??分担,按签约年度付费。起步阶段,个人支付10/年·人,其余110/年·人由市财政(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财政另行安排三块组成)视情予以补助。具体考核与支付方式,由卫生计生局另行制订。

(三)调整完善差别化医保报销制度。建立符合实际、有利于提高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的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科学设置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签约服务对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严格控制签约对象医药费用,杜绝大处方和过度用药;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的高血压、糖尿病等签约慢性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常用药品,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放宽至不超过3个月量。上级医院的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资源优先向签约机构开放。

(四)深化培养培训机制。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扩大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规模。加大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医学影像、社区护士等专业人员培养力度。招聘优秀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推进市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卫生技术人员“市管镇用、统筹安排、动态调整”,通过对口协作、托管等形式,建立市、镇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合作关系,逐步建立市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执业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聘用中级及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到基层执业。依托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对责任医生及其团队进行针对性、实用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适宜技术的教育培训。

(五)强化考核考评激励机制。将责任医生规范签约率纳入全市年度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浙卫办基层〔20153号),建立有效签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责任医生团队的签约数量与构成、诊疗服务数量与质量、首诊与转诊比例、医药费用控制、重要健康指标改善、居民满意度、卫生经济学变化等因素。考核结果每年向签约对象公布,并与单位、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直接挂钩。完善薪酬激励政策,单位内部可设立责任医生津贴。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经考核评价认定提供了有效服务的责任医生团队的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对连续多年签约数量、重点群体比例、有效签约比例较高的责任医生和团队成员,在继续教育、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上给予优先照顾。

(六)健全基层卫生信息化体系。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快建立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电子健康档案、区域HIS、双向转诊系统等相衔接,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有效签约服务的量化考核。通过“平湖智慧医疗”移动APP等信息化工具,引导签约居民与签约医生进行预约挂号、签约诊疗、健康咨询等便捷服务。

(七)深入持续开展宣传倡导活动。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加大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倡导基层医务人员做群众的“健康管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厉打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努力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医德医风“高地”。要加强社会宣传,全市统一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规范服务内容及形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醒目位置摆放签约服务宣传材料,制作服务团队公示牌或宣传栏,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投诉电话;要开展签约服务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签约率。探索建立居民签约积分、增值服务制度,提高居民签约积极性。

 

附件: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顾玉峰

副组长:吴云昉(卫生计生局)

姚震峰(市府办)

成员由卫生计生局、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局,由吴云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183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