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职能的通知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根据平政办发〔2013〕148号和平卫〔2016〕5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实现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妇计中心)以及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以下简称卫计办)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下简称妇计站)的工作职能再次进行明确:
一、总体指导思想:市妇计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的指导中心,应当担负起具体业务培训、指导职能。配合局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各镇街道卫计办作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并担任政策引导解释、宣传发动、数据汇总等工作;镇妇计站(卫生院)作为业务部门,主要承担如医疗服务、保健咨询、健康知识讲座以及术后随访等技术性服务方面的工作。
二、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共同做好生殖健康服务。组织开展查环查孕及妇女病普查,由镇街道卫计办负责宣传发动,市妇计中心、镇街道妇计站提供检查服务,确保检查质量,任务完成后由妇计站收集整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汇总,报表一式三份,并交镇卫计办与市妇计中心各一份。
2.共同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及婚检工作。镇街道卫计办负责组织、发动、宣传和“国免”告知书的领取、签字、系统信息录入、相关报表等工作;市妇计中心做好“国免”及“婚检”具体检查工作,注重体检质量,特别是确保“孕前优生”室间质控结果达到全优,同时做好高风险评估、相关数据信息录入核对和做好高风险对象随访工作,同时指导镇街道妇计站进行检查对象的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工作,负责整理检查对象个人家庭档案相关资料的收集,保证个人档案完整性。镇街道妇计站负责做好“国免”项目反馈、随访工作。
3.共同做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保健等宣传培训工作。镇街道卫计办负责组织发动,市妇计中心、镇街道妇计站负责授课培训。
4.分类开展计划生育对象随访服务工作。镇街道妇计站负责做好“国免”对象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放取环、围绝经期以及新增药具对象的随访工作;镇卫计办做好病残儿夫妇再生育随访工作,指导村级联络员做好生育全过程随访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8pt;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mso-char-indent-count: 2.0">5.镇街道妇计站其他工作职责有: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好免费药具供应点管理,负责做好镇级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发放、账册登记及避孕药具购调存根表报送工作,指导村级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门诊咨询、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有资质的镇卫生院开展放取环、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村级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工件按原渠道实行。
6.镇街道卫计办其他工作职责有: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好免费药具供应点的布局和设置,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的报表收集和录入;做好婚检、“国免”项目、生殖健康服务等报表工作;做好病残儿鉴定摸底、初审、材料上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对象报销、初审及上报工作;定期向镇街道妇保人员通报早孕及妊娠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