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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2016〕79号
关于戈明根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
戈明根同志任当湖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正股级)。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