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2016〕78号
关于徐引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部门:
根据《平湖市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岗和一般干部全员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平委办发〔2014〕27号)和《当湖街道机关股级干部事业单位领导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过民主测评、公开竞岗和考察,经街道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徐引其同志任当湖街道综合治理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云家同志任当湖街道财政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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