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7〕2号
关于转发2017年平湖市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
处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2017年平湖市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防指〔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文件
平防指〔2016〕7号
关于印发《2017年平湖市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漂浮死猪事件,根据嘉牧发明电〔2016〕1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指挥部制定了《2017年平湖市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贯彻落实动态,请及时报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
2017年平湖市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9个镇街道,通过开展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行动,进一步排查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完善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三个100%、两个确保”的目标:即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落实率100%、公共处理设施和养殖场自行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到位率100%,确保随意弃置死亡动物等违法现象得到根本性杜绝,确保不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主要内容
各镇街道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2017年1月份到5月份期间,组织开展提升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做好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告知行动
各镇街道结合往年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查漏补缺,结合各地实际,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告知,巩固宣传效果。2017年1月20日前,重点组织开展一次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告知行动,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广大畜禽生产、加工、经营人员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告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营造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畜禽养殖场、无害化集中处理厂、乡镇收集处理点、重点水域保洁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置规范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控措施和机制落实行动
1.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省政府浙政发明电〔2013〕58号有关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畜禽养殖场(村)及其重点水域等场所监管责任人员,强化重点河道“河长制”和水域保洁的责任制,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漂浮死猪事件发生。
2.强化防控。
(三)开展重点场所清理巡查行动
我市独山港镇、新仓镇、广陈镇和新埭镇与上海市接壤,河网密布。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河道保洁制度,对于重点水域的重要河段、重要节点的保洁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河道保洁工作,明确河道保洁职责。对与周边相通或交界的主要航道、河道尤其要加大巡查保洁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所在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不通航的跨市域河道要进一步完善物理阻截设施,加强监控值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健全对随意弃置死亡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弃置死亡动物的,要及时收集并无害化处理,并调查追溯源头,从快、从严查处。各镇街道要督促村级基层组织,以及有关部门严肃防控信息报告纪律,在公共场所发现并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数量等信息,要按规定渠道统一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严禁擅自对外发布。
三、部署实施
本次行动分三阶段实施,各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
各镇街道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对提升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组织好各项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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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河道保洁行动,修建必要的河道拦截设施或对已有拦截设施进行加固和维护,落实主体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4.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周边相通或交界的主要航道、河道等重点水域界面实施暗访暗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行动扎实开展。
5.落实信息报告制,确保信息及时上报。同时,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7年5月)
各镇街道要根据巡查排查等相关情况,及时梳理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收集和应急处理机制。认真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完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发生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监管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提升行动方案,狠抓措施落实,明确村级基层组织的责任,并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按照“五水共治”决策和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场会部署,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对无害化处理体系不完善、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缺失及发生漂浮死猪等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镇街道要明确农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以及村级基层组织的责任,并定期开展检查。市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于行动期间开展专项督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有疏漏等问题的,坚决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三)及时报告,掌握动态。各镇街道要切实掌握专项监管行动动态,及时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其中:提升行动方案请于12月30日前上报,提升行动部署宣传落实情况于2017年2月13日前上报,提升行动工作总结于6月2日前上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月报表于当月2日前上报上月处理情况(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补报,下同。突发应急情况仍需即报),公共场所清查打捞死猪等情况表,每周汇总后于当周四12:00前上报。一次性发现死猪等牲畜10头以上的,须当即电话报告,并将发现地点、畜禽标识等排查情况以及处理措施等情况当日传真报告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5110647,传真0573-85827150;联系人:范夫,联系电话680387。
附件:
1. 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告表
2. 公共场所清查打捞死猪等情况报告表
3.关于严厉打击随意弃置倾倒病死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告知书
副市长。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
附件1
| 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报告表 | |||||||||
| 镇街道 | 辖区畜禽存栏情况(万头、万只) | 月度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数(头、只) | |||||||
| 猪 | 家禽 | 牛羊 | 猪 | 其中:集中处理数 | 家禽 | 其中:集中处理数 | 牛羊 | 其中:集中处理数 | |
| 当湖 | | | | | | | | | |
| 乍浦 | | | | | | | | | |
| 新埭 | | | | | | | | | |
| 新仓 | | | | | | | | | |
| 独山港 | | | | | | | | | |
| 广陈 | | | | | | | | | |
| 林埭 | | | | | | | | | |
| 钟埭 | | | | | | | | | |
| 曹桥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报告时段为1月至5月,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情况(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1天补报)。
附件2
| 公共场所清查打捞死猪等情况报告表 (每周四上报) | ||||||
| 镇街道 | 当周清查打捞死猪头数 | 累计清查打捞死猪总头数 | ||||
| 总头数 | 其中:水域 | 其他公共场所 | 总头数 | 其中:水域 | 其他公共场所 | |
| 当湖 | | | | | | |
| 乍浦 | | | | | | |
| 新埭 | | | | | | |
| 新仓 | | | | | | |
| 独山港 | | | | | | |
| 广陈 | | | | | | |
| 林埭 | | | | | | |
| 钟埭 | | | | | | |
| 曹桥 | | | | | | |
| 合计 | | | | | | |
| 从专项行动开始报告到五月底,实行周报制度。一次性发现死猪等牲畜10头以上的,须当即电话报告,并将发现地点、畜禽标识等排查情况以及处理措施等情况当日传真报告至市防指办(0573-85827150)。 | ||||||
附件3
关于严厉打击随意弃置倾倒病死动物等
违法犯罪行为的告知书
为严厉打击随意弃置倾倒病死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漂浮死猪等突发公共环境事件,全力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从事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经营以及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尸体、动物产品及其废弃物(以下简称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弃置、抛洒、倾倒病死动物。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或者随意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弃置、抛洒、倾倒病死动物的,依法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病死动物进行清除并无害化处理,并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民发现河道、湖泊、水库等水域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有病死动物的,可以向人民政府设立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16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