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当街办〔2017〕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春节。按照平湖市第十个“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精神,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2月1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当湖街道“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安委会主任任组长,街道宣传委员、街道安委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公共安全宣传月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好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主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采取新闻报道、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报道活动月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的事迹和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事故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文化墙、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通过悬挂横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宣传、安全咨询、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加大公共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在宣传月期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由安监站组织实施危化、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交通安全管理站、交警大队当湖中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当湖派出所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文化站组织实施网吧、文化娱乐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市场监管所组织实施超市、饭店、学校、医院、药店等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桥梁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基础设施、燃业安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社会管理办组织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加强寒假前师生安全教育。
8.由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和海洋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供电所组织组织实施电力企业、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落实各项公共安全及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排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公共安全重特大突发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要保证宣传人员、方案到位,认真部署,广泛动员、组织职工和市民积极参与“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五年“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经验,在宣传形式上,要积极探索新载体、新手段、新措施,使公共安全宣传工作既有广度,也有深度。在宣传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宣传普及群众性自防、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人流、物流、货物集散的单位,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告知、播放录像等形式教育广大乘客不乘超员车、不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大超载超限和携带危险品引发事故危害性和救援逃生等知识的宣传。通过各种富有成效的宣传形式和切合实际的宣传内容,有效传播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和防范技能,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以月促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明确联络员,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于2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数据统计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2. 公共安全宣传月宣传内容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抄送:平湖市安委办
附件1:
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单 位: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电子显示屏 | | 条 | 执法安全检查 | | 次 |
| 发送短信 | | 条 | 张贴宣传画 | | 张 |
| 举办知识竞赛 | | 场 | 出动宣传车 | | 辆次 |
| 培训职工 | | 人 | 参观图片展览 | | 人次 |
| 安全文艺宣传 | | 场 | 举办演讲比赛 | | 场 |
| 开展安全咨询 | | 次 | 发放宣传资料 | | 份 |
| 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 | |||||
注:请各单位于2月8日前将此表上报安监站,电话85628060。
附件2:
2017年公共安全宣传月宣传内容
1.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第十个“公共安全宣传月”,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你我她,幸福千万家
4.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5.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加快建设平安平湖
6.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共建和谐文明平湖
7.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8.加强安全素质学习,提升你我安全意识
9.倡导安全文明风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0.消除一分火灾隐患,增添十分欢乐平安
11.分分秒秒珍惜生命,时时刻刻重视安全
12.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1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14.四季平安好运来,年年阖第平安福
15.携手尽力保平安,齐抓共管护家园
16.安安全全搞生产,快快乐乐迎新年
1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
18.提升安全水平,生活安康幸福
19.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20.增强安全意识,筑构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