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局各科室队:
现将《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推进落实《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各项任务,加强自身建设、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层级监管,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为全市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素质提升,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法治业务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建设,加强全员法治业务学习。持之以恒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理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依法治统意识和能力。
2.完善法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计局和我市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程。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3.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持续开展执法能力培训,特别是对新颁布的规章制度要加大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年内组织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查案水平。
4.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加强重大案件的报告、备案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5.深化统计信用建设。加强推进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建设。继续深化统计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动态化管理,抓实新增、变动调查对象的及时告知确认工作。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7.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并保证相应的工作条件。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证的考试、申领、换证等管理工作。
二、围绕法治宣传,深化统计普法
8.认真组织实施统计“七五”普法工作。按照全市 “七五”普法规划,统筹上级统计部门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好各项规划任务。
9.做好经常性全社会普法。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工作。着重以中国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以及《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等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
10.加强重点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强与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业务条线,通过发放法律告知书、约谈、案件曝光、统计信用公示、数据质量检查、企业联审辅导、普法讲座、业务培训、重点企业调查联系等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基层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强化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治统观念。
11.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平台,通过微博、微信、网络平台、面对面交流、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三、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执法检查
12.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易发高发领域,统计基础薄弱、数据异常波动,以及不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地方。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坚持举报案件一查到底。
13.开展统计巡查。重点巡查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坚持依法统计、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设置并发挥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信用企业建设、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等情况。年度对镇(街道)、部门巡查各不少于1家。
14.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统筹推进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局各检查(稽查)组,合力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定期通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防止统计查处处罚案件空白现象。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按照《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予以公示。
15.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法不依、有案不查、执法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问责。
附件: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稽查)组成员名单
平湖市统计局
2017年5月3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仲旭东常务副
市长。
附件:
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稽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陈仕栋
副组长:沈高峰
成 员:陈云佳、陶林花、姜泽育
第二组 组 长:陈仕栋
副组长:韩铭
成 员:王晶晶
第三组 组 长: 杨在忠
副组长:马力强
成 员:李渊、蒋栋
第四组 组 长:纪海亚
副组长:郭娄蕾
成 员:周瑾、王全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