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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办〔2017〕22号
关于印发当湖街道2017年民政(社会)
工作 要 点 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当湖街道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抄送:市民政局
当湖街道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要点
2017年民政(社会)工作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和民生共享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民政(社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加强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统筹城乡民政(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升民政(社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促进街道民政(社会)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平湖市临时救助办法》等规定,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全面推进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户、边缘户动态审批和管理工作。抓好低保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要协助开展“救急难”国家试点工作。
2.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支出救助。对符合大病医疗求助条件的群众及时受理和上报,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开展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扎实落实低保、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3.依法实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避灾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管理。抓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并经常性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配合做好“
4.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在大病和困难学生救助中的作用。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城乡乞讨和弃婴处置等工作。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做好孤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二、进一步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围绕实现城乡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1.按照《平湖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内容要求,全力做好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创新老年人优待方式方法,加强优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力度,确保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空巢老人情况摸底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落实“每日一敲门”或“每日一电话”要求,组织开展“红色同心圆·关爱空巢居”志愿服务活动,落实“一对一”多内容的志愿服务,构建特殊困难老年人物质帮扶与精神关爱体系。全面深化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做好考核验收和推荐上报,指导“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和已授牌单位积极为老年人开展“双关爱”活动,以长期结对帮扶为主、阶段性活动为辅,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贫困老人打造关爱服务网络。
2.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依托社会组织和社区,积极发挥现有老年人服务设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扩新建力度,进一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创,年内新建洁芳、松枫、沐阳、梅兰苑、塘桥村、黄家浜村等6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对梅园社区照料中心进行升级改造,
3.加强街道养老中心建设。着力推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发挥中心养老设施作用,强化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和养老队伍服务水平,通过机构自查、街道随机抽查及多部门联合督查等举措筑牢安全防线。做好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的供养,积极做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并不断提高供养水平。
4.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尊老爱老宣传教育。加强老年电大教学工作,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和庆祝老人节系列活动,努力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浓厚氛围。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城乡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以“三治三社结合”为抓手,推动社区社会治理创新、社工队伍能力建设和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
1.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社区治理创新年”、“社区品牌优化年”、“社区平台提升年”、“建章立制年”、“环境卫生优化年”、“物业服务提升年”、“平台建设年”为契机,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提升居民自治服务功能,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建设。结合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择基础较好的1-2个村(社区)进行自治示范试点,打造符合自身特色、凝聚居民合力的村(社区)品牌。完善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加强村(居)民小组长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社区自治、公益创投等宣传,办好第五届“社工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三社”建设良好氛围。
2.不断提升城乡社区自治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当湖街道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进三级“友邻”网络体系建设。深化“幸福自治家园”项目,积极搭建社区多元参与的议事协商平台。结合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探索开展社区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工作队伍社工化,积极开展社区“综合岗”和“全科社工”试点工作,实现社区事务“一门式、一口清”受理。
3.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能力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组织40岁以下机关事业干部及所有城乡社区干部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进村(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争年内持证(全国证)社工达70人,45周岁以下城市社区干部中40%取得全国社工证,每个农村社区至少1名社区干部取得全国社工证。积极组织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参与各类专业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积极发动持证社工参与“百名社工联项目”活动,发动专业人才参与“嘉兴市社工人才培养和服务项目”“平湖市首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计划”,推进社工带义工联动机制,加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育。
4.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平台建设。做强做实当湖街道社创中心、社区社会组织二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大力培育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公益慈善、文化体育等领域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引导30%以上村(3个村)、60%以上社区(12个社区)组建一个支持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枢纽作用,推动社会组织与群团组织联动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突出孵化公益慈善类、社会养老类、权益维护类、生活服务类等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中需求度高、影响力大的社区社会组织。
四、深化民政便民惠民为民服务,做好专项事务
1.抓好地名便民服务。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确保通过上级考核验收。依托已出版的《平湖市地名志》、《平湖市地图册》和《平湖地名故事(上下册)》和通过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效保护传承平湖优秀历史地名。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切实抓好“平安边界”建设,确保平安边界制度建设完成率和平安边界创优率两个100%。
2.抓好殡葬惠民服务,积极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办丧事。巩固建筑性坟墓集中整治成果,加强对骨灰盒寄存堂管理,确保安全有序运行。完成骨灰盒寄存堂的建设工程,不断满足殡葬改造的需求。
3.抓好日常接待服务。围绕民政为民服务宗旨,继续深挖内部潜力,提升服务品质。根据市民群众所需所求,开展上门预约、走访慰问、电话咨询,做好上门接待等工作。建立特色志愿服务团队和做好“智慧养老”服务。继续抓好福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孤儿收养管理和福彩资金管理等工作。大力抓好民政宣传工作,开展“民政之窗”、“民政之声”等专栏以及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有力营造浓厚的民政便民惠民为民工作氛围。
五、以争创双拥模范城市为抓手,全面落实拥军和优抚安置政策
1.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双拥联络员。以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双拥创建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进一步创新双拥工作载体和内容,落实双拥工作经费,做好走访慰问部队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拥军系列活动,要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双拥工作中的作用。
2.做好优抚工作。要落实上级优抚政策法规各项抚恤优待标准,及时掌握重点优抚对象思想动态,切实帮助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3.抓好退役士兵安置。严格按照国家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协助做好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和平湖籍退役士兵接收工作。根据退役士兵个人特点和企业用工实际,有针对性举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创业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做好退伍军人专场招聘宣传,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注涉军群体利益诉求,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六、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保障,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年度村(社区)民政工作任务,在全街道全面开展民政工作规范化达标工作。
2.加强对村(社区)民政工作的考核。努力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使民政资金及时安全发放。
3.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居民家庭,做好扶贫帮困等工作。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民政干部办事能力,努力使街道的民政(社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