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行政复议活动正常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到本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办理相关事项,须主动配合做好测温、亮码、出示行程卡、佩戴口罩等工作。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市(除本市外)旅居史或行程码带星号的,需提供经过审批允许开展检测业务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体温异常、健康码非绿码等情况,或应提供而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将拒绝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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