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未来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为统领,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围绕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治理现代化,构建未来乡村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风貌的乡村新社区。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底,建成未来乡村100个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实践成果。
1.打造“绿色生产”空间,实现乡村产业现代化。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绿色发展贯穿始终,现代农业、美丽经济、村庄经营成效显著。数字化改革率先推进,产业数字化应用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2.打造“共富共享”空间,实现农民生活现代化。医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方便快捷,现代化生活设施配套城乡同步,“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居民收入县域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县域村均1.5倍以上。
3.打造“低碳宜居”空间,实现乡村生态现代化。农村生态得到全面保护和修复,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高水平全覆盖。农房风貌美丽宜居,违法建设全面杜绝,美丽庭院建设比例超过60%。绿色节能建筑和绿色生活方式有效推广。
4.打造“人文传承”空间,实现乡村文化现代化。农民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村级文娱活动丰富多彩,农耕文化得到全面保护,地域特色得以充分展示,农文旅融合的乡村产业蓬勃发展。
5.打造“共同缔造”空间,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实现未来乡村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乡风文明建设持续深化。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未来产业场景。以培育“一村一品”乡村样板为重点,发展提升新兴业态,全面推进乡村经济高质高效发展。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培育提升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和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推进农业节水改造,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理,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抓好重要农产品保供和品质安全。大力实施村庄经营,推广强村公司做法,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村建设特色产业区块、小微创业园。支持引进中介服务机构,利用闲置厂房、农房等建设共享办公、共享创业空间。促进片区产业联动,加快三产融合、产村融合,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丰富农村特色业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服务业局)
(二)构建未来风貌场景。以共建共享全域美丽大花园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迭代升级。按照“三级三类”全域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健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体系,完善“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机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调动村民建房积极性,助推村庄有机更新。大力推广“艺术赋能助力乡村振兴”经验做法,以“路面、立面、屋面”为突破口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着力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水站、美丽山塘、绿色水电站,建立村庄环境常态化管护机制,抓实美丽庭院、杆线序化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妇联)
(三)构建未来文化场景。以健全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功能为重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完善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科普园地、百姓戏台等配置,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在乡村设置服务点。建好乡村文艺传承队伍,培育乡村特色文艺团队,广泛开展民俗文体活动。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建好等级幼儿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民学校、老年大学,推进线上线下终生学习。扎实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和二十四节气等重要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扬农村民俗非遗、家风家训、历史文脉等优秀精神财富,打造具有农村特色的文化品牌。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农村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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