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甬党发〔2019〕80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制造业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快推进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低散乱污”企业、小企业小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及工业区块整治提升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谋划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坚持规范整治与服务提升相结合,健全制造业全域产业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工业区块)本质安全、环保等水平,促进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融合,提高制造业产业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发挥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公众作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2.综合治理,强化协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行业规范和标准,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3.优化配置,扶优汰劣。强化源头管控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率,注重行业标杆引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倒逼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凤凰涅槃”。
4.绿色安全,滚动推进。聚焦“低散乱污”企业、“两小”企业(工业区块)的突出问题,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因地制宜、绿色安全、滚动实施的推进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区,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低效工业区块200个,新增小微企业园120个,培育“小升规”工业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万家,整治提升“两小”企业1.5万家;建立起相对完备的产业治理政策体系、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探索形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宁波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定期发布“246”万千亿级产业和前沿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明确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定期发布《宁波市产业用地标准》,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准入性指标,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理。积极发挥项目安评、环评、能评等作用,高质量把好项目源头关。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规范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和高效利用。
(二)加强空间规划管控。充分衔接新一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发布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空间,建立产业发展与工业用地稳定增长的匹配机制和工业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机制。划定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制定控制线管理办法,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为其他用途。推动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促进园区平台的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构建形成以前湾新区等重大产业平台为引领、专业化园区为支撑、小微企业园为基础的产业空间布局。
(三)加强“两小”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两小”企业问题排摸,全面掌握“低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数据库。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违法危险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对标整治行动,以及塑料加工、铸造、金属表面处理、橡胶、紧固件、喷涂等高污染、高排放、高安全隐患行业和涉危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全面整治“低散乱污”企业和“两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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