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推进宁波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导向,建设集成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积极打造和谐人居、有机更新、产业集成三大样板,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建成一批具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幸福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努力打造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未来社区建设宁波模式。
(二)主要原则
坚持群众满意,稳步有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多层次居民需求解决体系。引入融合重点课题研究、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推进。坚持精准施策,做好与征迁安置、人才、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平衡,做好与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协调,避免出现政策特区。统筹推进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建设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以上世纪70~90年代、多孔预制楼板安全隐患高的老旧小区为主体,综合政策处理、安全隐患、居民需求、改造难度等因素确定试点,实行全拆重建或插花式改修建。规划新建类依托省、市重大发展平台,重点选取人口集聚潜力大、轨道及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所在区域统筹谋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改革城市核心资源要素配置机制,探索建立控规调整、高效用地、土地出让等创新举措和政策体系,健全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自平衡”目标,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发挥产业联盟支撑作用,坚持系统设计,探索多渠道融资建设和运营模式,确保周期可控制、经验可复制,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坚持改革引领,系统推进。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新技术手段、新工作机制等突破为重点,优化场景设置选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动态评估、滚动实施,系统构建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解决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配置资源
(一)创新规划设计管理。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和未来社区价值坐标,以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为核心,探索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带动周边区域环境优化改善。创新优化城市、区域规划设计,创新控规调整程序,探索将未来社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批视为控规调整论证、作为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依据的新举措,加快控规调整,强化规划方案约束,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坚持系统设计理念,按照“5、10、30分钟出行圈”要求,以试点项目资金平衡为目标,坚持实施单元、规划单位有机衔接,科学设定开发强度和开发结构比例,优化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创新社区全生活链功能配置,高质量制定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按照分层分类、先易后难、滚动实施原则,建立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定未来社区试点建设行动计划。(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二)坚持集约高效用地。鼓励试点项目按照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理念,以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交通枢纽为节点,坚持节约优先、疏密有致、功能复合开发使用土地,推动地上地下空间高效利用。根据城市设计指引和试点项目实际,坚持容积率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妥善协调国家规范与居民实际居住体验,建立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弹性指标体系,支持合理调整建筑限高,适度提升开发强度。允许试点项目公共立体绿化计入绿地率,试点项目采用场地绿容率表征场地绿地空间生态水平,鼓励和扶持立体绿化综合利用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向绿色社区、建筑节能向区域节能发展。支持社区内配套公园绿地计入绿地面积。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允许试点项目规划空间内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规范前提下采取叠建方式进行规划设计,提高空间资源集约利用效率。(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探索征收安置方式。鼓励在项目启动前实施模拟征收安置、模拟实施,提高征收安置效率。以满足社区居民对宜居环境的美好期待为导向,积极落实未来社区试点创建综合指标,统筹平衡群众多元需求、政府承受能力、市场参与活力,针对性安排建设内容,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探索创新适合未来社区建设实际的征收安置方式。(责任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项目所在区县〔市〕及开发园区)
三、创新建设模式、护航项目落地
(一)创新开发出让模式。鼓励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模式,在建筑设计、建设运营方案确定后,可以“带方案”进行土地公开出让。允许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评定分离办法选择设计、咨询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土地高效复合利用试点项目,纳入存量盘活挂钩机制管理,支持按规定配比申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研究提高与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的奖励幅度。(责任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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