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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9〕58号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8日

 

 

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六争攻坚”行动要求,全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先进城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突出自治、共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到2021年,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环境安全有序、地绿水清,城市更干净、更美丽、更有序、更便捷。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理顺体制机制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管理全覆盖水平

1.深化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级决策、区县(市)实施的统筹机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工作格局。突出市级主导地位,明确区县(市)主体作用,落实乡镇(街道)的城市管理服务基础定位,加强社区城市管理前沿功能,推进精细化管理在乡镇(街道)、社区全覆盖。优化职能设置,各区县(市)、乡镇(街道)要指定城市管理统筹协调部门,并赋予该部门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管理各类相关职责。各区县(市)要将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燃气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整合至城管部门,做到机构基本对应、职责相对一致。

2.完善城市运行统筹和建管衔接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提前介入、更新改造、竣工移交等建管衔接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的全覆盖。编制修订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街景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强化立面管理和色彩控制。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置等运营管理。

3.健全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解决机制。深化“行走甬城马路办公”行动,以智慧城管为平台,健全问题发现处置机制,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通过图层叠加等方式,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拓展信息采集范围,加大视频采集、加强舆情监测,做到多元采集、应采尽采。推进扁平化指挥,完善快速响应、代整治、应急处置和兜底处置等制度。各地政府和部门要落实必要的疑难处置、代整治等经费。

(二)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专项行动,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1.细化完善法制保障。推动城市运行安全、废弃物处置、物业管理、景观照明、房屋租赁及建后使用安全管理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政策。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加大基层保障力度,探索赋予乡镇(街道)一级执法主体资格,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3.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践行“721工作法”,优化勤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执法”,完善街面管控基础信息库建设,更多应用科技手段,拓展非现场执法应用领域。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辅助队伍管理,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执法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装备等配置保障。

5.强化源头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执法反馈机制,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三)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综合管理体系 

1.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标准。注重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围绕建设工地、综合执法、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提高一批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拆迁(在建)工地、市场周边、城乡接合部、近郊农村、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公共管理。以过程控制、监督考核、奖优罚劣为抓手,建立与标准化管理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机制。

2.修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养护定额。重新核定市政路桥(快速路)、照明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保洁、公厕管理等养护作业标准和定额,编制单价,补齐短板,缩小与先进城市差距,并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打造城市管理升级版。

(四)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专项行动,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1.推进智慧城管全覆盖。固化全市智慧城管工作架构,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平台和网络。到2021年,做好与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互通共享、并存共赢。

2.推进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依托智慧城管,推进智慧执法、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燃气热力等系统平台建设,通过整合、拓展、升级、改造、建设等举措,增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功能和应用,进一步构建具有宁波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智慧城管体系。

3.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基础数据库,制定信息资源共享规程和管理办法,推动基础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和社会治理协同化发展需要,加强互联感知、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等技术应用,强化城市重大市政结构设施的预警监控。加强视频联网统筹建设,按照“雪亮”工程相关要求,推进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环保等公共领域监控视频的共享应用。

(五)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专项行动,提升公众参与深度

1.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探索城市物业、综合养护等模式,推进市政、环卫、绿化一体化养护。健全养护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不力、消极应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创新社会治理。发挥乡镇(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村(居)委会的问题发现上报监督作用。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引导动员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建社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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