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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2号),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可申领线上培训补贴。(文末附各地人社部门联络方式与相关资料下载链接)
一、线上培训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此次线上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方式,不得补给个人或培训机构。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同时,需满足一定量的课时要求:满16课时(累计课时满480分钟),每人最多补300元,满32课时(累计课时满960分钟),每人最多可补500元,满48课时(累计课时满960分钟),每人最多可补800元。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线上培训成本可按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时长、开发费用、培训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或可按企业购买线上培训平台服务提供商服务的发票凭证核定。
二、线上培训内容范围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工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3-6类。由企业失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判断是否属于职业技能范畴。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纳入培训内容,课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三、上培训申报方式
1.培训开展前:联系各地人社局(文后附各地人社部门经办人联系方式) ,核实补贴申领条件,确认是否可以申领补贴;如实填写企业申报书,报各地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要求开展培训,并在培训完成后领取补贴。
2. 根据申请书中所列计划,如实开展线上培训,做好培训过程留底和台账支出记录。
3. 培训完成后,按要求将培训过程相关证明资料、培训支出台账资料整理后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并按要求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注册企业账号,在系统中申领培训补贴,补贴金额应与台账资料一致;各地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按要求下拨补贴资金。
四、其他要求
1.企业在申报书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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