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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慈善总会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民发〔2023〕111号)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慈善救助重要补充作用,实现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现将《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慈善总会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兜牢民生底线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救助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以社会救助联合体为核心载体,以工作协作、信息互通、引导培育、专业服务、专题活动、激励扶持等为驱动机制,以住房“善居工程”、教育“善学工程”、医疗“善医工程”、就业“善业工程”、敬老“善养工程”、心理“善解工程”、心愿“善领工程”、综合“善助工程”等为特色工程的“168”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制度,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和实施对象

(一)基本原则

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应遵循“应救尽救、科学评估、量力而行”原则:

1.应救尽救。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强化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同时避免重复救助,促进慈善帮扶资源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2.科学评估。根据困难情形、困难程度和政府救助情况,慈善组织自行科学评估决定帮扶内容和水平。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优先向因患重特大疾病、遭遇重大灾害事故、突发意外事件等严重困难的对象提供慈善帮扶。

3.量力而行。慈善帮扶要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以困难群众的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需求为侧重点,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合理确定帮扶水平,避免出现过度帮扶,超额救助的情形。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为浙江省大救助系统中在册救助对象、持续监测对象及家庭年总收入低于10万元的低收入家庭(以3口之家计)。主要包括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救助家庭、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孤儿、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退出民政救助对象(近3年内)、新申请未通过对象(上年度+本年度)、临时救助对象(近1年内)、其他部门救助对象(近1年内)、在册救助对象供养人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三、构建“168”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制度

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制度是将困难群众经政府救助后仍难以摆脱困境或现行社会救助政策难以覆盖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转介,在征得困难群众同意的前提下,由慈善帮扶力量根据自身优势,按照简约、便捷、精准、高效原则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救助需求。

(一)集成“1”的核心帮扶载体

县、镇、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是实施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核心载体。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一地一品要求实行助联体“10大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通过浙江省大救助系统“浙里救”APP、81890服务热线和入户走访、探访关爱等“线上和线下”形式有效排摸在册困难群众和监测对象困难需求,并以标准形式在助联体平台建立帮扶需求项目库,为困难需求转介夯实基础;慈善总会要根据救助专项需求审核、发布、实施公募(非公募项目),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入驻县级助联体,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常态化认领帮扶需求项目。

(二)建立“6”个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要在县级助联体设立定期议事会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信息、项目、资源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对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重大事项、“疑难杂症”等及时会商、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对接,确保“救助+慈善”帮扶新模式在我市生根发芽。

2.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县级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通过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汇集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信息资源,做到救前查询、对象推送、救后反馈、信息共享,合理配置救助帮扶资源,提升救助帮扶成效。积极发挥各地助联体在发现救助需求、链接慈善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中的积极作用,为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3.建立引导培育机制。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进驻助联体平台,依据慈善组织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建立“帮扶资源库”,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设立相应救助帮扶项目,开展专业培训、政策培训、系统应用培训,培育救助帮扶队伍力量,不断提高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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