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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高质量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民发〔2023〕115号)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宁波市高质量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波市高质量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弱有众扶”公共服务市域标杆建设,努力让每一个生活在宁波的困难群众享受有质量、有温度、有尊严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民助〔2022〕13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目标要求,坚持党建统领、统筹协同、数字赋能、需求牵引的原则,高质量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有效形成救助资源整合、多跨协调畅通、供需精准匹配、帮扶智慧有感的“甬有共扶”新格局,让困难群众享有更稳定的收入、更优质的服务、更均等的发展机会,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固本强基。

二、总体规划

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简称“助联体”,是集救助帮扶力量汇聚、资源统筹、队伍培育、场景体验、窗口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甬有共扶”核心载体。在高质量建设助联体进程中,各地民政部门要以困难群众的需求和服务为基础,以协调整合为主要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有效打破传统社会救助服务制度效率低、人力成本高、资源碎片化等固有范式,在区(县、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横向联动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特殊群体救助单位、惠民补贴相关单位、服务类社会力量,有效统筹、协调、整合、调配各类救助资源,以数字化、系统化的理念推进部门高效协同、为民智慧服务;纵向贯穿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搭建救助服务网络(中心、站、点),形成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新格局。

——到2023年底,100%以上的区(县、市)建成标准化的县级助联体,其中1家及以上县级助联体达成省级标杆;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达40%;村(社区)助联体服务联络点覆盖率达20%;基本实现各方力量的有效集结,初步建立“救助+慈善”无缝衔接帮扶机制,形成八大特色善扶工程,常态化服务项目达120个以上。

——到2024年底,区(县、市)县级助联体提档升级,其中3家及以上县级助联体达成省级标杆;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达80%;村(社区)救助服务联络点覆盖率达80%;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实现“聚能赋能释能”的高效运转;形成一批品牌化优质服务项目。

——到2025年底,县级助联体全部达成省级标杆,实现六大平台高水平运转;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村(社区)救助服务联络点覆盖率达100%;形成20个以上优质品牌服务项目,切实打响“甬有共扶”助联体金字招牌。

三、建设标准

(一)县级助联体建设要求

1.选址。应选择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沿街区域,具备建筑的底层独立门面,方便群众出入。有条件的地区场所应独立建设,面积应达200平方米以上;与困难群众帮扶服务中心、民生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中心、慈善基地、社会组织发展示范园、社会工作总站等单位机构合署共建的,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2.标识。县级助联体标识设置应遵循视觉传达效果,在主入口醒目处设置显著的“××区(市、县)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标识,给过路行人带来良好的视觉体验,同时将全市统一制定的助联体标识铜牌悬挂在主入口处。

3.内部功能设施。按照“1窗+X功能区”设置要求,在主入口厅设置开放式(环岛式)“1窗”,供来访群众开展咨询及社会救助申办服务;按照困难群众、社会群众、群团组织、爱心人士等各类主体需求合理布局“甬有共扶”成果展示区、培训议事区、常态化办公区、群众体验区等相关功能活动区,形成综合研判、需求帮扶、参观展示、项目对接等功能环线,达到主动、精准、温暖、长效、智慧的救助服务特色。与其他单位机构合署共建的,应实现高度融合的要求,杜绝出现“一个站点两张皮、元素相互隔离”的情形。

4.人员配备。县级助联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兼职工作人员若干名,结合入驻单位轮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配置。

(二)镇(村)级助联体服务站(点)建设要求

1.选址。应当结合本级现有的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爱心驿站、社区服务中心等进行整(融)合建设,达到高度融合的要求。其中,镇级助联体服务站不少于50平方米,有条件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村级助联体服务点实体化建设。

2.标识。镇(村)级助联体服务站(点)应命名为“××乡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村(社区)助联体服务点”,将统一定制的助联体标识铜牌悬挂在助联体门口醒目处。

3.内部功能设施。按照实际需求设置困难群众救助申办、需求收集、帮扶反馈和社会帮助力量综合培训等功能区域。

4.人员配备。镇(村)级助联体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也可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驻点社工、村(社区)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网格员等兼任。

四、运行要求

按照救助力量有机联合、社会资源广泛集结、智助体系全面构建、运行机制科学顺畅、社会救助迅即高效、赋能帮扶持续立体的整体要求,高水平达成县级助联体“六大平台”功能。

(一)集结帮扶力量的统筹平台

按照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力量实现救助力量的有机联合、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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