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与社区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和浙民事〔2020〕46号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现将《全市婚俗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婚俗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婚俗改革具体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确保婚俗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意愿与各地具体做法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群众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3.坚持因地制宜。把握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施策相结合,防止简单粗暴和“一刀切”,防止把传统风俗混同于陈规陋习和不正之风。
4.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并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用创新思维推进婚俗改革取得新进展。
(三)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深化“互联网+婚姻服务”,建立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和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全面开展婚前辅导。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开展婚前辅导,引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教育,提供婚前心理评估或心理辅导、婚前心理调适建议、婚前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开设婚前辅导课程或讲座,制作宣传资料或视频,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置宣传栏、播放视频、免费赠阅等方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等,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2.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和离婚辅导。婚姻登记机构要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调适、纠纷调解、危机干预、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心理和法律咨询服务。
3.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新模式。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和专业化辅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法院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加强颁证场所建设,提升婚姻颁证员技能水平,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建立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等特邀颁证师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
2.倡导和推广优秀传统和文明节俭婚礼。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尊重不同地区婚俗礼仪的多样性,取其精华,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加以保护,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
3.推动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融合发展。既要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礼仪精髓,又要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