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 印发2023年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2月份工作重点是:持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开展“打造宁波绣法创一流品质、强化实干担当建一流队伍”专项教育实践活动;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环境保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常态抓好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和冬季天然气保供工作。
一、专项工作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深化“无违建”创建,从先从快处置“不安全、不集约、不环保、群众不满意”的问题;组织召开全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专职主任会议,总结2022年度完成情况,部署2023年度工作;出台“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加强工作指导;评选通报市级精品示范道路和优质项目;开展2022年第二期全市疑似新增违建图斑点位核查;推进涉及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违法建筑和涉安违建排查整治;继续做好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跟踪省、市媒体曝光点位以及群众举报问题等的调查处置;加强“三改一拆”工作信息、工作简报的编发上报。(责任领导:郑传统,责任部门:市“三改一拆”办)
(二)加快世行二期项目建设,推进1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推进北仑、奉化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善2023-2027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装修垃圾体系建设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会暨装修垃圾电子联单应用培训推广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调整发文和人员调整、工作交接等;推进各地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备案一核准”工作,做好2022年第二期市级遥感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闭环销号。(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三)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度补测环境保障工作;按计划做好迎亚运各项工作,完成亚运专班部署。(责任领导:鲍百易,责任部门:执法指挥处等相关处室)
二、城市管理
(四)做好2022年功能照明设施维护更新项目、财富中心景观照明维护更新项目的试运行;完成2022年照明监控中心设施维护更新项目采购和核心区激光表演提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东外环市管桥梁检修项目(扩大排摸)开工;完成青林湾大桥超限检测设备增设项目系统开发;启动《宁波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规范》编制;部署年度安全工作,制定出台城市运行领域大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安全检查,抽查城镇供气安全和保障情况;牵头做好与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2023年度“瓶装燃气监管一件事”联合检查,落实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责任领导:戚兴初,责任处室: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
(五)持续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园林绿化行业环境保障;召开园林绿化行业年度工作交流会;筹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公布2022年认管认养优秀单位及个人,筹备2023年城市绿地认管认养现场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发布认管认养绿地目录;做好南高架等滴管漏水及泵房故障专项整治项目概算审核以及立项工作;开展儿童公园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前期准备;确定2023-2024年重大活动及主要节假日环境保障项目点位方案,推进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宁波园项目。(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园林绿化管理处)
(六)打造最干净城市,对中心城区城市家具开展一次全面清洗,推进道路见本色行动、道路清爽行动,下达“席地而坐”年度创建指标;发布新版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考核办法,草拟《宁波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启动星级公厕评定,开展日常专项检查;推进各地做好《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备案一核准”工作;发布市容环卫和垃圾分类年度考核结果,召开行业工作会议;继续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响应。(责任领导:沈光新,责任处室:市容环境管理处)
(七)做好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协同应用系统整体验收;做好局属各单位年度运维经费申报;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漏洞、弱口令等网络安全问题。[责任领导:马飞,责任处室: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
三、综合执法
(八)深化执法力量下沉,指导推进镇街“一点一方案”落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共性问题整改方案并上报;办理市人大《关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召开改革专班月度例会,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暂缓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责任领导:郑传统、鲍百易,责任处室:执法指导处)
(九)制定“枫桥式”中队创建和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回头看”年度计划;制定2023年度全市执法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探索研究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开展执法辅助人员上岗证年审及新增人员的上岗证考试、证件制发等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鲍百易,责任处室:执法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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