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宁波市2021年度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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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甬改拆办〔2021〕20号),经宁波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评定,海曙区南门街道等25个乡镇(街道)为2021年度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江北区慈城南片区古城拆改项目等5个项目为2021年度拆改示范典型。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2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8:30—12:00,14:30—18:00)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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