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属企业,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要求,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抓紧抓实抓好稳链纾困助企相关政策落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用水、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所欠费用允许企业3个月内补缴。纳入“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政府通知征用、暂停运营、场所关闭等情形的企业,可视为确有困难,所欠费用可在“三区”范围解除后或恢复生产经营后3个月内补缴。
二、认真细致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一)房租减免范围
减免对象为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是指产权为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有的经营性房屋,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不含土地和住宅等。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间接承租国有房屋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减免,但实际经营承租方为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按以下方式减免:转租方为国有企业的,减免与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转租方负责减免租金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出租企业应与转租方协商,多方签订协议,确保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鼓励国有企业直接减免租金至实际经营承租方。
(二)房租减免期限
1、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最终承租方,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1年的,按实际承租时间占全年比例享受免租。
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户,2022年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1年的,按实际承租时间占全年比例享受免租。
3、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依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宁波市无区(县、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4、在市外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按照属地政策执行。
(三)房租减免方式
国有房屋出租单位要通过与承租方、转租方签订协议落实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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