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0年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年,为确保人口普查数据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户口管理要求,我市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户口整顿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户口整顿工作重点:
(一)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母应当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本人、户主或近亲属应按照有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重复户口人员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重复(虚假)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重复(虚假)户口。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无户口人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86号),各类无户口人员(具有中国国籍)请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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