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宁波港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帮扶企业方便群众二十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积极帮助企业克服面临的困难,方便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市局在省厅二十五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帮助企业克难解困二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迅速贯彻落实。
在贯彻执行中,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从操作层面进一步细化措施内容,制定工作规程,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扩大社会宣传,让老百姓家喻户晓。
贯彻执行中,如遇问题和困难,请及时报告市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全市公安机关帮助企业克难解困二十项措施
1、加强与重点企业联系,采取与重点联系企业座谈、举办法制讲座等服务举措,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防范指导,与企业共建防控经济犯罪互动平台。
2、选择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形式,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揭露犯罪手段,透析涉众经济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等渠道,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办理和调解、和解等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4、对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建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帮助重点工程保卫部门制定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组织预案演练,确保重点工程施工及人员、财产安全。
5、建立重点单位每周走访制,对受市场冲击较大的企业内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探讨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的方法和措施。
6、对建筑工程(非装修)总平面图或桩基施工可先行消防审核,施工图另行申报;对建筑工程竣工具备局部验收条件的,可申请分步消防验收。
7、对施工中的重点工程和基本竣工的重点工程,根本单位申请,公安消防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服务指导,及时告知并指导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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