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各社区、国资单位:
为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进南湖街道国资经营性物业承租户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南湖街道国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
发挥信用建设在国资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保障作用,以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国资管理人员和承租经营户素质为手段,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基本内容,通过诚信经营管理,促进街道国资经营性物业管理水平的总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湖街道街道国资经营性物业承租户诚信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街道国资办下设办公室,负责组建由社区干部、部门负责人、群众组成的评审组,具体做好诚信经营日常管理工作,街道国资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级分类
南湖街道国资经营性物业承租户诚信管理按照A、B、C、D进行分类。A类:表示有正面信息,且无负面信息; B类:表示无正面信息,且无负面信息;C类:表示有1条负面信息;D类,表示有2条(含)以上负面信息或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信息。
四、正面信息
1、被区级及以上部门依法认定,对判断企业或个体户信用状况起正面作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