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涉危险废物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环境安全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紧密结合当前国、省、市、区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有效预防环境污染违法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
企业作为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合法经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随意堆放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新环保法、固废法、“两高”环境司法解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化管理文件,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环保守法的自觉性。
二、管理制度上要切实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