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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文件 |
南农〔2017〕3号 |
关于印发《南湖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全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104号)和《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嘉兴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农经〔2016〕9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湖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2017年1月6日
南湖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全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104号)和《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嘉兴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农经〔2016〕9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我区粮食等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田土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并重、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投入大,经济效益显效慢。因此,必须坚持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投入长效机制,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加大投入的激励措施,统一规划,有序实施。
2.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各地耕地资源条件、主要存在问题,明确耕地质量提升实施区域和目标,集成各类技术模式,加快耕地质量提升步伐。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耕地质量状况得到一定提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耕地地力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区耕地地力有效改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一等田面积达到70%以上。
─有机肥资源充分利用。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
─科学施肥水平不断提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左右。
二、重点实施内容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保护和地力提升工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永久基本农田核心区实行最严格保护。对农田基础设施较差或不完善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做好灌排水沟渠、农机坡道,机耕路等的建设和修缮;对耕地地力较差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通过平衡施肥、秸秆还田、土壤翻耕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地力水平,切实发挥其稳定我区粮食生产的主阵地作用。
(二)实施耕地地力综合培肥行动。根据耕地地力状况,结合秸秆还田等工作,建立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的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示范区1个。
一是建立分类提升模式。针对耕地地力状况,实行因地施策,建立分类保护提升模式。对耕地地力为一等田的区块,采取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保持耕地力的平衡;对耕地地力还未达到一等田的,要针对障碍因子,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力提升措施。
二是提升土壤有机质。对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于30g/kg的耕地,要以提升有机质为核心,重点采取推广增施有机肥、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土壤碳氮比、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
(三)推进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根据省政府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工作要求,在总结前几年提升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标准不降、投入不减原则,继续深入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