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南湖区 收藏
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区系统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规范管理和精准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困难职工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全区所有已建工会组织所在单位符合法定年龄的困难在职职工群体。

  二、困难职工标准

  (一)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范围:

   1、应保未保户: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96元),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1194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满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796元的条件。

  3、意外致困户:(1)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3倍(含)以内(2388元)的家庭,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796元;(2)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标准3倍(2388元)的家庭,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796元。

  (二)省、市级、区级困难职工家庭建档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2388元)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1.5倍(含)(796-1194元)以内的职工家庭属于省级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194元),且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1820元)的职工家庭属于市级困难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2388元)以上,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1.5倍(含)(796-1194元)以内的职工家庭属于省级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194元),且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1820元)的职工家庭属于市级困难职工家庭。

  3、对档案符合市级及以上标准,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申报成功的的职工家庭列入区级困难职工家庭。

  (三)不符合困难职工申报的情形:

  凡拥有以下情形的,不符合困难职工申报条件:(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5)有连续2年可以工作但不参加工作家庭成员的。

  三、申报程序

  困难职工申报程序分为六步:

  1、个人提出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每个困难职工家庭只能由一人申报,不得多人分别在不同单位进行重复申报),填写《南湖区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上能够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见附件1)。

  2、基层工会调查。基层工会要认真核实情况,对所属单位已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进行逐户走访核实,通过多种渠道准确了解职工家庭当前生活状况。

  3、基层工会公示。基层工会将拟申报的困难职工在厂区(宿舍区)等地至少公示5日。公示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工会。(见附件2)

  4、镇街级工会初审把关。基层工会将相关材料初审盖章后,由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区系统工会进行再次审核、盖章。

  5、报送材料。各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区系统工会将材料和表格报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6、困难职工的确认。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将对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困难职工家庭上报市总工会,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退回。

  四、救助形式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取银行卡(存折、存单)结算方式发放帮扶资金。具体救助金额由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决定。

  特殊情况下发放现金的,由受助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领取帮扶资金时,应当进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先于核对身份,受助人签名栏签实际领款人姓名,加注与受助人关系和联系电话(受助人本人除外);由所在单位人员代领时,受助人签名栏签实际领款人姓名,加注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留存实际领款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区职工服务中心提交有受助人签名的回单证明。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困难职工调查摸底是工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关系到能否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准确送到困难职工家中的一件大事。摸底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帮扶工作站(点),组织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摸清本地困难职工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2、掌握标准,严格杷关。各级工会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建档、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申报对象、认定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开展入户调查走访核实。全覆盖、不遗漏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全部摸清上报,建立入户走访的台帐。对有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总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处理,职工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3、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各级工会要将新增的困难职工相关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到上级工会。对已脱困、去世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再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要及时注销;对已调整工作单位的职工及时转移到实际工作地点所在工会。

  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南湖区困难职工申报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南湖区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见附件4)、公示书面材料(见附件2)、建档困难职工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于11月10前上报区总工会,由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统计汇总后上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毛云嘉、韩朱东,联系电话:83637670,83637308;传真:82090322。

  附件:1.证明材料明细

  2.公示样表

  3.南湖区困难职工申报家庭情况调查表

  4.南湖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5.建档困难职工汇总表

南湖区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

证明材料明细

(复印件、扫描件均可)

  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与银行卡复印在一张上);

  3、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工资条复印件为主);

  5、申报人与家庭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6、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

  7、致困原因引起的支出证明(因病致困家庭提供医疗诊断书和整月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也可去社保中心拉取医药报销费用凭证;因子女上学的家庭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因各种自然灾害和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家庭提供相应明材料;);

  8、申报人单位公示证明;

  9、南湖区困难职工申报家庭情况调查表;

  10、建档困难职工名单汇总表。


 

附件2:

公    示

  本单位共______户家庭已提出困难职工救助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本企业(社区)工会受管理审批单位委托,现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布并征求群众意见: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单   位

致困原因

 

 

 

 

 

 

 

 

 

 

 

 

 

 

 

 

 

 

 

 

 

 

 

 

 

 

 

 

 

 

  公示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职工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企业(社区)工会反映,也可向镇(街道)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反映。

    单位工会电话:

    XX镇(街道)总工会电话:

  XXX单位

  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3:

南湖区困难职工申报家庭情况调查表

姓名

 

身份

证号

 

联系

电话

 

户籍地址

 

家庭人数

 

家庭可支配收入

 

投资性净资产

 

储蓄资产

 

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建筑面积

 

是否拥有商业店铺

是()否()

是否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

是()否()

是否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是()否()

子女是否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

是()否()

  备注

是否部分“√”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申报职工户籍所在地)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anhuqu/20210601/14607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