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嘉街道老住宅区物业管理自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新嘉物业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老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新嘉街道老住宅区物业管理自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作适当调整,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开展物业管理自治工作的社区
竹桥社区、电子社区、清河社区、清华社区、百花社区、北京路社区、花园社区、穆河社区、栅堰社区、西马桥社区、月河社区
二、考核内容
1、工作实绩:包括小区卫生状况、业主投诉处理情况、治安工作状况、创建工作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维修工作情况、上级部门或领导所布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2、卫生费收缴情况、停车费收缴情况、收缴率等。
3、各社区保洁人员配备数量及工资待遇。
4、物业公司协助社区做好各项专业化服务情况,如管道和水电维修、树木修剪、房屋维修、垃圾清运等等。
三、考核办法
1、工作实绩考核
(1)由街道城管办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每个月对各社区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脏、乱、差问题采取拍照留存并反馈给各社区负责人。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在最后一名的社区,取消该社区一个季度的卫生考核奖。
(2)对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专业化服务进行检查评分,如同一问题遇社区和居民反复投诉三次以上且不认真处理的,扣除联系该社区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一个季度考核奖。
(3)奖项设置:季度考核设一等奖3个,该三个社区居干人均400元,二等奖5个,该五个社区居干人均300元,三等奖3个,该三个社区居干人均200元。
(4)考核成绩:计算季度考核分值时,一个季度三个月检查的平均分就是季度分。计算年度考核分值时,四个季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分就是年度成绩。
2、卫生费、停车费收缴情况考核
⑴参照2017年度各社区的收缴情况,结合各社区的现状及特点,各自治社区收缴卫生费、停车费完成基数如下:
竹桥社区:卫生费收缴额45943元,收缴率90%
停车费收缴额8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