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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 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 通 知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 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已经九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嘉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18〕15号)、《嘉兴市“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与深化,现就南湖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为指引,弘扬“红船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亩均论英雄”指标,试行“标准地”出让制度,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打造“政府强监管、信用为依托、主体有活力、要素市场化”的四位一体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政府“放管服”与市场活力高效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晰企业用地条件和产出标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改革降成本。政府通过区域环评、区域能评、涉水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坚持亩均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亩均产出”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是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标准地”企业承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奖惩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全过程监管,营造“守信互利,共同发展”的社会信用氛围。
(三)目标要求
到2018年底,全区30%以上的工业用地采用“标准地”形式出让,并在今后逐年提高。
(四)试行范围
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和市级以上特色小镇等符合规划的区域内,针对新增工业用地,全面试行“标准地”出让制度,基本形成试行范围内全领域、全产业、全要素融合共生的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事先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