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生态环境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实现农业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乡村生态宜居的目标,特制订《2019年度余新镇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现将政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2019年度余新镇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生态环境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特制订《2019年度余新镇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
一、扶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发展现代农业科技
1.为全面实施农业提升战略,对有一定规模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各类农业生产大户,承担区、市、省实验任务的单位,开展名特优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
2.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农业科技项目,列入区、市、省、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3.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获得市、省、国家级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等称号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1.在已确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二次流转长期承包经营主体,种植晚稻给予每亩160元的补助。
2.对二次流转区域内的规模化经营主体,实施“万元千斤”种植模式,给予每亩350元的补助。
3.对参加“水稻、小麦种植保险附加收获期损失补充保险”给予保费补助。为提高我镇粮食产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按照“农户自愿参保”的原则,对种粮大户参加“水稻、小麦种植保险附加收获期损失补充保险”分别给予保费25%的补助。
4.对参加“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 给予保费补助。为提高我镇土地流转风险防范能力,对经营主体参加“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给予除上级补助外实际缴纳保费的50%补助。
(三)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精品农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促进我镇农业产业集聚和农产品品位提高。
1.对在镇农业规划区内,新建连片标准钢管大棚(GP622、GP825)50亩以上,发展特色种植业的单位,给予每亩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新建连栋钢结构大棚10亩以上,给予每亩18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对参与长期土地承包经营区域内规模化经营,且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基地、园区,经区、市、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论证的,分别给予0.5万元、0.8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对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并列为嘉兴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的主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主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业产业提升和品牌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