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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协办〔2018〕12号关于印发《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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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政协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南湖区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垃圾分类处理“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的重要内涵,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为突破口,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按照实现垃圾治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目标要求,围绕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等情况,区政协将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提出务实科学管用的对策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二、主要内容

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调研:

1.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机制、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全民参与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嘉兴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南湖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等落实情况。

2.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站点、分类投放箱、投放说明、指示牌等。

3.前端源头分类减量化,包括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投放环节等情况。重点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物业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升等情况。

4.转运环节,分类装运、分类中转、分类处置利用等。

5.末端处置环节,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改造、垃圾处理技术推广、垃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等。

6.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回收品种、回收网络、回收模式、回收利用企业,扶持政策等。

7.宣传推广,政策法规的宣传、劝导、引导、激励机制落实等。

三、方式方法

1.联动开展民主监督。区政协成立民主监督组,分赴各镇(街道)开展监督调研。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党组的具体工作要求,把准民主监督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协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一线”作用,做到上下协同,整体协同,内外协同,合心协同,互促共进。

2.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界别、各政协联络室的作用,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把市、区政协委员编入各监督调研组。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协商、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网络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民主监督,突出重点,督出成效。科学设计活动载体,让委员在民主监督中有事做、有话说、有实效、有成果,每位委员要做到“五个一”,即联系一个社区(村)、参与一次调研、做一次劝导、开展一次暗访、提出一条建议。政协委员要率先垂范,熟悉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常识,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3.坚持在参与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服务。持之以恒强化“一线意识”、保持“一线”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始终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一起干、一起拼,充分展现红船旁政协委员心系民生、服务大局的精神风貌。坚持严实要求,采用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要陪同,小分队、小团组等随机监督方式,边监督、边分析、边建议、边对接、边促进,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及时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工作安排

1.制定《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级政协联动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方案》。(4月下旬)

2.配合省、市政协联动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并召开启动会。(5月)

3.编制一本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汇编。(5月)

4.建立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交流平台(微信群或QQ群)。(5月)

5.深入基层监督调研。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领各监督调研组,分成若干监督组、小分队,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调研。(5—10月)

6.在南湖政协网站开辟民主监督专栏,及时交流民主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5—10月)

7.创新民主监督形式。与主席会议视察、提案办理、界别活动等有机结合,发挥政协优势,通过视察、调研、协商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开展专项民主监督。(5-7月)

8.注重成果运用。形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报告,报送省、市政协,区委、区政府,供决策参考。(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区政协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同时下设6个监督调研小组。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监督调研小组和广大政协委员在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坚决反对和杜绝形式主义。要深入基层听真言、察实情,认真查找和反映各地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在充分调研和深入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三)建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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