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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余政〔2018〕41号

2021-05-30 南湖区 收藏
朗读

镇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进程,提升城乡居民群众分类意识和分类自觉性,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特制订《余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余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南湖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7〕87号)精神,围绕美丽乡村升级版和景区村庄创建要求,坚持源头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信息化原则,结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镇政府负责前期设施设备投入,建立收集、转运和处理队伍,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氛围。

(二)源头治理,分类处理。加大垃圾分类投放的引导和监督,提高源头分类准确率。制定实用易行、利于推进的分类路径和处理方式,统筹考虑各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方式。

(三)镇村主体,强化考核。明确以镇、村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督查,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各类补助。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完成农村区域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点(城镇规划区外)、处理终端设施等建设,完成分类垃圾桶的配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规范和长效机制,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回收和处理体系,基本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四分法”进行分类处理,组建收集、转运、处理队伍,分别采取合适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作采用发包给第三方的模式,由村级第三方清运单位收集后投放到村垃圾房,再由镇区“四位一体”保洁单位统一收集到垃圾中转站。现阶段,余新镇镇区2个社区实行三分类法,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正在建设中。

余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摸底汇总表

村(社区)

总户数

上门收集(户)

建分类亭收集

备注

(户)

(个)

长秦村

952

513

439

26

其中185户待搬迁

金星村

1552

1552


20


曹王村

233

233


2


农庄村

652

629

23

1

其中509户待拆迁

普光村

917

800

117

6

其中400户待拆迁

余新社区

5692

0

0

21

21座垃圾分类亭已建设完成;

城中村新增的12个垃圾收集点待建设。

幸福社区

1447

0

1447

7+2

7座垃圾分类亭已建设完成;

53户新增2个垃圾分类亭待建。

合计

11445

3727

2026

85


(二)规范垃圾分类标准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进行处理,即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1.易腐垃圾(绿色袋、桶)。农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可通过堆肥、发酵等方式自然降解的有机质,如厨余垃圾、菜叶果皮、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

2.可回收垃圾(蓝色袋、桶)。农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有害垃圾(红色袋、桶)。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灰色袋、桶)。农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除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它废弃物。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以袋装化定点投放为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收集和转运方案。集镇区域内必须进行袋装化定点投放;美丽乡村示范点、城乡一体化社区、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原则上进行袋装化定点投放;农户零星分散的自然村落可进行到户分类桶收集。

1.袋装化定点投放。每户发放绿、蓝、红、灰四种颜色垃圾袋,20户左右设一个垃圾分类投放亭,摆放绿、蓝、灰三种垃圾桶。合理布点有害垃圾收集桶,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落或小区设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

2. 到户分类桶收集。每户发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桶,固定摆放位置。按照农户分布情况,合理布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收集桶,鼓励可回收垃圾上门回收。

(三)明确分类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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