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为确保人口普查数据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户口管理要求,我区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户口整顿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户口整顿重点内容
(一)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
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
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重复户口人员
凡有重复(一人多户)、虚假、错误户口的人员,请及时持户口簙、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撤销重复、虚假、错误户口。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复、虚假、错误户口的,将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虚假、错误户口,并积极配合纠正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无户口人员
各类无户口人员(具有中国国籍)请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申报,依法依规登记户口。
(五)集体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