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七星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
实 施 意 见
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优化配置农村资源,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文件,结合《中共南湖区委 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3〕12号)精神,现就我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的
近年来,我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不断活跃,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加了集体收入,但仍存在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活动不公开、交易监督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各镇、七星街道要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培育和发展,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工作内容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由区、镇(七星街道)两级组成。区级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镇(七星街道)级要依托农经机构和现有平台资源,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是集中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区、镇(七星街道)两级交易机构主要职能:为农村各类产权合法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交易产品范围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原则上全部进场交易,交易品种分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个人产权两大类。
1.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3.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个人股股权;
4.城乡一体新社区中区域位置优越的宅基地有偿选位权;
5.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根据现实条件,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逐步推出以上交易产品。
(二)交易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