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八届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充分发挥老年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用积极的方式,提高老年人的生活、生命的质量,延长健康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断推动我区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健全网络,切实加强各级老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老年体育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老年体育协会和机关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等老年体育分会的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体育协会网络。
(二)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老年体协队伍建设。推选政治素质高,群众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事业、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协会负责人,聘任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或安排在职干部专职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配足配强区、镇(街道)二级老年体协工作班子,区本级应落实3—5名专职人员,各镇、街道应落实2—3名工作人员,并由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主席,退居二线或已经退休的领导担任专职副主席;各村、社区老年体协和各单位分会应落实1—2名工作人员。
三、加大投入,切实保障老年体育事业顺利开展
(一)建立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要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和场地设施建设;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积极赞助老年体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有与捐赠有关的所得税扣除政策。
(二)建立管理科学、运转有序的财政保障机制。区财政要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安排相应的日常经费,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视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各镇、街道也要根据实际,按照上年度老年人口人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区和镇、街道定期举办的老年人运动会和村(社区)趣味运动会,组织参加的全国、省、市重大体育赛事及其他重大体育活动,应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同时要逐步改善老年体协的办公条件,使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做到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
四、提升硬件,积极改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