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七星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八届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快推进
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0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5〕37号)和《南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南政办发〔2014〕8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两美”南湖建设和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露天焚烧为基本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利益引导,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依法加强秸秆管理和禁止露天焚烧,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通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手段,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1. 扎实推进秸秆还田,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切碎翻耕还田是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推广选用带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的全喂入或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作业;科学收割还田,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对不宜机械收割的地块,鼓励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行间铺草等其他方式还田。
2. 大力开展秸秆收贮发电,推进能源化利用。一是以新嘉爱斯热电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依托,培育秸秆收贮组织,收购剩量秸秆用于发电,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二是积极鼓励区内生物质燃料企业参与秸秆能源化利用,通过机械设备将秸秆和木屑等压缩为成型燃料块、燃料棒。
3. 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多元利用。秸秆通过氨化、青贮、微贮等处理后作青贮饲料,增加秸秆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秸秆转化率。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马铃薯等生产,形成“秸秆-食用菌-菌渣-有机肥”、“秸秆-马铃薯-有机肥”的循环模式,积极发展以秸秆作为基料生产育秧基质等新兴利用模式。
(二)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加强秸秆收贮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秸秆收贮组织,引导其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健全利益连接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完善秸秆利用产业链。确立以嘉兴市南湖区金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金果合作社”)为龙头的秸秆收集体系,加大剩余秸秆的收集。各镇(七星街道)、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好辖区内农户与金果合作社的对接,协调做好本辖区内的秸秆收集工作。
(三)推广秸秆收集利用机械化
推广秸秆收集利用机械化技术是确保秸秆按时收集与综合利用的有效措施。在田间农业机械方面,鼓励在原有收割机上加装、改装秸秆粉碎装置,实现一机多用;积极推广与原有拖拉机配套的复耕机、反转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驱动耙、圆盘耙、翻转犁等常规秸秆还田机械;在收集机械方面,鼓励各主体购置各型秸秆捡拾压捆机、搂草机及秸秆收集中心场地上用秸秆粉碎、揉丝机、裹草打包机等机械设备,实现收割、打包机械化,提高秸秆收集率。
(四)依法加大秸秆露天焚烧查禁力度
1. 落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全区境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包村联户、包干巡查等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区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建立镇(七星街道)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其中新丰镇、余新镇、凤桥镇、大桥镇保证金为10万元,七星街道保证金为6万元。每年4月底前,各镇(七星街道)把保证金交至区财政。未完成责任状任务的,到年底没收保证金;完成责任状任务的,区财政最高按1:1比例配套奖励到镇、七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