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和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针,根据省、市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以“食安城创建”为抓手,有效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保障广大民众食品安全。 一、强化风险分类管理,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1.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各所要按照评定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开展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书面检查和抽查核实等工作,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和守法诚信经营,推进“五有”、“五到位”的痕迹化监管,严格全程管控,按企业风险等级规定的比例对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做好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评价。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执行率达到95%以上。 2.严格实施“双随机”抽查。要侧重于对企业生产环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处置及被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暗访调查,根据《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全年抽查不少于辖区企业的40%。 3.推进企业责任约谈制度。继续坚持完善企业责任约谈机制,做到以惩向防、以罚向规转变。根据《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等食品生产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要求,督促抓好整改食品生产环节发现隐患(问题)环节;规范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不良惯性行为。 4.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5.开展小作坊质量整顿和规范治理。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率达到95%以上。以实物质量为重点,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生产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小作坊食品评价性监督抽检,分类梳理小作坊食品潜在风险或隐患,分类率达到100%,重点关注小作坊的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过程中不规范行为,业主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与小作坊生产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打击淘汰一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示范小作坊。 6.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档案。2018年要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制度为抓手,全面落实基层日常监管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行为标准化,实现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主体责任报告、风险分级、整改处罚在档案中的闭环管理。以纸质档案为基础深化食品安全信用数据的利用,以档案评查为抓手提升监管水平,实现各类监管行为法制化、规范化、痕迹化,实现行为可追溯,责任可倒查,效果可评价。2018年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以上,内容应符合《温州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制度》(试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