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龙湾区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为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力量长效管理机制,缩短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时间,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效益,降低灾害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温州市龙湾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龙湾区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一、综合应急救援联动主体
区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责任主体是以消防力量为依托的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经贸(交通)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供电分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办、区民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龙湾电信分局、龙湾武警机动中队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应急响应联动措施
(一)联动原则。坚持“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密切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高效运转”的应急联动和组织指挥原则。
(二)值班制度。应急值守是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职责,区综合应急救援各责任主体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信息共享制度。各联动部门要确保各种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及时传递、及时处置,严禁误报、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各种应急信息共享。同时各种应急信息要按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发布规定,遵守报送、传递时间,注意安全保密,控制知情权限。
(四)组织指挥体系。综合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或指派人员或当日区委、区政府值班领导担任综合应急救援总指挥长;紧急情况下,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由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当日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长,其他协同参与救援的队伍,由各部门当日值班领导任专业分指挥长,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值班领导担任保障工作分指挥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调度指挥中心,在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授权下,承担各类灾害事故的警情受理和力量调派工作。
(五)应急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按照事故等级,实施分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调度。较大事故,由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及其办公室(区应急办)授权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施指挥和协调。一般事故,直接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联动单位在接到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三、救援责任分工
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应急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提请有关部门启动各类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参与各类事故的抢救;在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授权下,开展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区安监局: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区经贸(交通)局: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排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人员及物资。
区城管与执法局:协调供水、供气部门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架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事故现场用水需要。
区住建局: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资料和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抢险抢修物资装备。
区供电分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区环保局:负责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测定现场环境污染成分,并提出和落实控制措施。
区气象办:负责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及时将受气象影响而造成污染扩散、转移等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周边群众。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对特定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政策,帮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会同区外办、区台办做好国内外媒体接访工作。
区海洋与渔业局:当发生船舶火灾事故时,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供运送消防车辆及各种装设备的船只,并协助开展水上灭火救援行动。
区电信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救援指令、信息传递畅通。
区人武部、龙湾武警机动中队:当发生特大公共突发事件时,依据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预备役力量和所属部队参与事故处置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日常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对象。区综合应急救援联动主体单位。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1.定期通报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和救援成效;2.分析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形势和特点;3.协商、解决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存在的问题和疑难;4.讨论、探索提高全区综合应急救援效益的对策。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1.联席会议在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授意下,由区应急办领导或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领导组织召开;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会议;3.会议议题由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拟定,报区应急办确定,并和会议通知一起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4.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各成员单位要按责任分工,具体负责落实;5.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专家组工作制度
(一)专家组的组成。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依托龙湾区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成员,分专业成立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
(二)专家组的主要作用:1.开展或参与课题研究、专项调查、事件评估等;2.参加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重要会议,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3.根据需要,直接参加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关专业咨询;4.对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专业指导或者技术支持;5.参与或指导综合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参与相关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活动;6.委托专家组或者专家组成员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三)专家组的工作方法:1.每年召开1至2次专家组成员会议,总结专家组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座谈会,征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的意见;3.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邀请专家组参与处置;4.参加全区综合应急救援会议或其他有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重要会议。
六、培训考评制度
(一)培训考评的目的。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二)培训考评的主要对象。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责任主体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的指挥人员。
(三)培训的组织实施。区应急办会同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制订年度培训演练计划,依托综合应急救援(消防)训练基地,由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1.学习国家和省、市、区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2.学习兄弟城区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处置程序和方法;3.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新设备和指挥手段;4.应急联动实战拉动演练;5.学习各类事故的预防、应对知识。
(五)考评的组织实施。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办)牵头组织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实施,每年对各单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考评。
(六)考评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相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和龙湾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规定措施的情况;2.各单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3.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方法的掌握情况;4.应急联动和实战拉动演练情况。
七、责任追究制度
在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处置中,出现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有关法律法令开展处置,不按规定章程办事,不按联动要求配合协作或失职、渎职等原因,而酿成应急处置不力,延误救灾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本人的行政责任,对性质非常恶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主题词:综合 应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