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推进转而未供土地审批程序顺畅、快速、有效进行,确保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取得成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转而未供土地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审批方式,保障审批流程顺畅高效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职能部门受理审批事项时,对于资料不全或基本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通过。区发改局审批项目建议书时,确需财政部门意见的,出具联系单后先批后补;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向有关部门出具项目建设征求初步意见函,按简易程序先予以审批。区环保局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时,先出具环评初步意见,再按环评程序审批。区规划分局在办理道路、绿化、河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时,相关部门的联审意见作为前置依据,先批后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实行合并公示制。供地审批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两项环节实行合并,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为10天。
(三)实行即时办理制。对业主单位申报的事项,实行即到即办。对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环评初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事项,不需要作实质性审查、核实的,要当场或当天进行审查办理;对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核实、实地踏勘或联合审查的,要尽快组织实地踏勘或联合审查;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书面一次性告知业主,并当即出具补正通知书。
二、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行政行为依法便捷
对于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审批工作,由区审管办牵头编制供地审批程序和规范表。区发改、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各单位要加强审批会商,及时研究土地审批环节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审批工作提速提效。
三、开展代办服务,加快重点难点项目审批
区审管办要梳理一批重点难点项目,主动向业主介绍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和代办服务内容,开展代办服务,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同时,要及时召开联审会议,加强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业主单位可向代办中心提交委托代办申请或由代办中心上门办理委托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区监察局和区审管办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抓好制度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服务措施,做到充分授权,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即办制,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转而未供土地划拨、协议出让供地审批流程图
2.转而未供土地招、拍、挂出让供地审批流程图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审批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
温龙政办发〔2011〕6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