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所、队:
公安部决定在2006年1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活动,开展这项活动对于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促进警务公开,密切警民关系,保证公安机关在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公安部《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公政治[2005]6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将活动总结于2月3日前报分局政治处。联系人:吴杰(522349);传真:86356741。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政治部: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也是深入贯彻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一年。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爱民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密切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公安部决定在2006年1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主题,突出活动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爱民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体察民情民意,促进警民和谐”。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组织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向群众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展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通过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回访案件当事人,进行换位体察等方式,对民警集中开展一次生动的执法为民教育,进一步夯实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基础;通过集中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立足岗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活动以基层所队特别是派出所、车管所、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等窗口单位为重点。要注意发挥各警种、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及早动手,精心制定好实施方案。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组织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爱民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