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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本办全面推行即办制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科(办、所、中心):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委〔2011〕5号)和《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温龙委〔2011〕5号)精神,现就本办机关全面推行“即办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文即办制

  坚持缩短办文时限与规范办文程序、提高质量相结合,严格实行收文、发文办理即办制。收文后的公文,急件即到即办,一般公文在1个工作日内报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签,一般阅件在2个工作日内送呈区政府领导审阅。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在收文和发文审核栏明确签署拟办意见、审核意见和办理日期。分办后的公文,涉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各分管副主任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提醒领导尽快完成;有时限要求的,限时办理;无具体时限要求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尽快完成。

  在制发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意见时限为急件1个工作日内、一般件3个工作日内,其中会议纪要和重要文件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时反馈的视为同意)、审核把关和签批签发时限,紧急文件、一般文件、重要文件分别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全程跟踪公文办理,实行公文延期预警制,每季度对办文逾时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二、关于办会即办制

  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改革会议形式,推行并会、套会和半节会等会议制度,压缩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减轻部门、基层负担。能够通过电话、面商、抄告等形式或小范围碰头解决问题的,建议尽量不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区政府会议和活动安排事项,提前1-3个工作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和活动方案,并做好协调筹备工作。建立提前告知制,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提早掌握相关信息,提早告知有关单位做好文稿起草等相关准备工作。临时会议和临时调研等活动安排即到即办,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要会议讲话稿和相关材料一般于会前2天呈送区政府领导,当周安排的会议讲话材料提早1天送呈区政府领导。日常的会议纪要在会后1天内完成初稿、2天内完成意见征集并送签;有特殊要求或情况紧急的会议纪要,会后立即起草,当天完成并送签。

  三、关于办事即办制

  坚持“时间服从任务需要”,以明确要求的时限为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面提高办公室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前来办事的同志,实行首问负责制,能够及时办理和答复的,第一时间予以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当及时说明原因;因政策或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建立交办事项备案制度,对领导、上级部门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区各有关部门提请的事项,认真做好记录和登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实行信息限时上报和滚动上报。进一步落实ABC岗工作制度,确保每个工作岗位正常运转。

  四、加强组织落实工作

  全办人员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地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办公室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在文件传阅和审签、重要工作协调、紧急事项处理等方面,做到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定期开展指导检查,每月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将即办制实施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绩内容,与科室和个人年度评先奖优挂钩。对违反有关规定,拖延、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的办文、办会、办事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公文运转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

             2.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办事即办事项

              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退文通知单

              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意见反馈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快公文运转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区委“即办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公文限时办理

  实行公文“即办制”,紧急公文随到随办,日常公文限时办理,提倡当日事当日毕。

  (一)收文办理

  秘书科:每日至少5次登录市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收文人员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上下班时间各一次,秘书科科长或副科长每日下班后30分钟再收一次),确保急件即到即收、一般公文在1个工作日内签收、阅件在2个工作日内签收;对区级单位通过区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来文,参照上述情况办理,确保日清日结;对纸质公文(主要指区级各单位的请示件),符合规定的即到即收。秘书科经过审核接收的办件,送办公室分管主任时限为急件1小时、一般件当天、阅件2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公室主任签署注办意见后,秘书科第一时间将办件转至分管副主任或相关科(办、所、中心)负责人、区政府领导联系秘书办理。需送呈区政府领导的,联系秘书从接收公文到呈送联系主任、区政府领导办理时限为急件即时办理、一般件和阅件在1个工作日时限内完成,办理时限为急件当天、一般件2个工作日完成。需召开协调会研究落实的事项,由联系主任报经分管副区长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发文办理

  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草拟公文时限为急件1个工作日、一般件2个工作日(会议纪要由联系秘书在会后1天内起草完毕);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将公文初稿第一时间转至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时限为急件1个工作日内、一般件3个工作日内,其中会议纪要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按时反馈的视为同意。秘书科收到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发文稿,内容格式基本符合要求的,秘书科审核时限为急件即办、一般件1个工作日;分管副主任审核时限各为1个工作日;联系秘书要主动提醒区政府领导,即到即阅即签,确保一般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政策性文件需进一步修改调整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导出差在外的可报经其同意后采取待阅、补签。区政府领导签发后,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在第一时间将公文及电子稿送至秘书科,秘书科复核、缮印、分发时限为2个工作日;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急件当天指定专人送呈(寄送),一般件在2个工作日内寄送。

  二、完善公文运转制度

  (一)强化收文预审退办制

  各单位上报区政府的公文(包括会议来文),必须经秘书科统一收文,不得直送区政府领导。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请示件,秘书科及时向来文单位说明理由,并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同意后,附《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退文通知单》退文;对各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起草的公文,不符合规范的、如会议纪要未附会议签到单、实施方案未附各单位征求意见单或协调会签到单的、领导小组设立或调整未附相关背景资料的,直接退文并备案登记。

  (二)强化“一个口子”流转制。秘书科是公文处理中枢,公文收发、流转必须经秘书科“一个口子”登记后进入流转程序。各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一般不得自行交接公文,以免公文压件、漏件、遗失;涉及重要、紧急公文办理的,必须告知秘书科登记后方可交接,确保公文流转顺畅,人员责任分明。

  (三)实行公文日清周结制。秘书科每个工作日须及时将相关公文送至各科(办、所、中心)和联系秘书,遇公出、请假的,应电话告知后再作处理;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必须详细登记,确保件件有着落。办公室每位同志每天要对办公桌进行清理,每周五下午对本周承办的公文进行回顾检查,防止压件、漏办。联系秘书要适时提醒区政府领导批阅公文,及时办理领导批示件。

  (四)强化公文跟踪办理制。涉及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公文,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督办、联系秘书和秘书科配合;涉及1位区政府分管领导的,由联系主任和联系秘书负责跟踪办理;涉及多位区政府领导的公文,由办公室主任确定牵头的副主任,由牵头的副主任协调相关科(办、所、中心)、联系秘书跟踪办理,直至全程办结归档。各联系秘书要及时处理区政府领导批阅的公文和公文夹,涉及领导批示的,要及时办理,并在公文传阅单上注明承办情况。

  (五)实行公文延期预警制。实行电子公文收文、办理预警催办,通过发送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提醒公文接收员、承办人员,推动电子政务系统更加充分、高效运用。

  (六)实行公文处理情况通报制。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办、所、中心)办文逾时和出错情况进行通报,并与年度考核、评先挂钩。1年内3次被通报批评的科(办、所、中心),负责人要在主任会议上说明情况并作出检查。


  附件2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办事即办事项

序号

类 别

事   项

办  理  时  限

责任科室

1

综合文稿

  领导讲话稿

  一般在会前2天呈送区领导。

相关科室

联系秘书

2

  温龙政办通报

  一般在会后2天内送签。

3

  会议纪要

  一般在会后1天内形成初稿,并在2天内征求意见。

4

  抄告单

  2个工作日内完成。

5

会议承办

  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

  会议材料提前1天送参会领导,并按时做好会务工作。各联系秘书提前3天将会议议题送至秘书科。

秘书科

联系秘书

6

  区政府专题会议

  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并按时做好会务工作。

联系秘书

7

  区府办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全办会议

  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并按时做好会务工作。

秘书科

8

活动安排

  区政府领导一周工作(活动)安排

  联系秘书一般于周一下午下班前发至秘书科,科书科汇总后1小时内呈办公室主任,并适时发布。

联系秘书

秘书科

9

  区领导外出调查研究活动安排

  提前1天下发方案和通知。

联系秘书

10

政务信息

  紧急信息

  接报后1个小时内完成核实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呈区政府领导签发,并依次向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报送。

信息科

11

  实行一般信息日清制度

  当日完成编辑,呈送办公室分管主任审签,报上级信息部门;每周汇总报办公室主任。

12

  上级信息约稿

  力争当日上报,如需进一步调查,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

13

  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息稿件

14

  向镇(街道)、部门信息约稿

  力争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15

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的信息

  在正式成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

信息公开办

信息化办公室

16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收到申请后,可明确公开属性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经征询相关科室后2天内予以答复;需转交相关单位的,在当天内交办;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杂事项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7

区长热线

  简单或紧急的事项

  即时答复或交办。

区长专线

受理中心

18

  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

  一般在接电后3个工作日内交办。

19

区长信箱

  简单的事项

  一般1个工作日内受理,即时答复或交办。

区长专线

受理中心

20

  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

  一般2个工作日内受理。

21

人事

  干部培训

  主任、分管主任审签后即时通知参训人员。

秘书科

22

财务管理

  财务报销

  财务分管主任签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销,需转账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

秘书科

  工资调整

  调整后即时报备。

23

外事工作

  出国政审手续办理

  即时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呈报上级部门审批。

外事办

24

接待工作

  区政府接待

  当天拿出方案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

秘书科

25

  区政府办公室接待

  1个工作日内拿出具体接待方案。提前1小时到达具体接待点上进行预安排。

相关科室

秘书科


  附件3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退文通知单

                                    NO.

被退文单位

退文字号

退文时间

退文事由

  经审核,存在下列问题(编号上划√):

  1.行文不当:(  )请示与报告不分;

  (  )多头主送或越业务主管部门请示;

  (  )非区政府领导直接交办,而直接向区政府领导个人报送。

  2.内容不当:(  )请示件一文多事;

  (  )文字表述不清;

  (  )缺少相关附件或背景材料。

  3.格式不当:(  )未标注文号、签发人、主题词;

  (  )未加盖报送单位印章;

  (  )未标注联系人及电话;

  (  )成文时间错误;

  (  )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等公文标识未按规定执行;

  (  )印制字迹模糊不清;

  (  )其他。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现予退回,请修改后重新上报。


  附件4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意见反馈单


文件内容

发往单位

起草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审核人员

发稿时间

反馈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反馈要求:

  1.各单位收到文稿后,请尽快呈送有关领导审阅。

  2.请各单位于   月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公文起草人员(有修改意见的一并发送电子稿),逾期不反馈的视为同意。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制度  即办制△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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