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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龙湾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 004〕7号)和《浙江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浙居证〔2004〕9号)精神,确保全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温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龙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8年底,基本完成龙湾区行政区域内持证人口的换发证任务,二代证持有率力争达到70%以上;

   (二)二代证的应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公安、金融、社保、教育、邮政、旅馆等部门、行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普遍使用读卡机具;

   (三)二代证的管理机构健全,经费保障有力;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社会应用运作正常。

  二、换发证对象

   在集中换发证前期,换发证对象主要为:

   (一)年满16周岁首次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有效期满需换证的本区常住户口人员;

   (二)证件遗失补证、证件污损换证的本区常住户口人员;

   (三)外地迁入龙湾区尚未换领居民身份证(一代证)的本区常住户口人员;

   (四)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等主要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或更正需换证的本区常住户口人员;

   (五)居民身份证(一代证)有效期未满本人自愿换领的本区常住户口人员。

   现役军人、武装警察,正在服刑、劳动教养人员的居民身份证颁证和换证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集中换发证工作全面铺开以后,第(五)项换发证对象逐步扩大到其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一代证”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工作职责

  成立龙湾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诸松华同志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道钮、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乃亢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局、区社保分局、区电信局、区人武部、驻温海军部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上述单位应确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宣传发动、组织指导全区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日常机构。区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温政办〔2004〕158号)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其中,区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内的换发二代证工作;组织开展户口核对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负责解决本区公民身份号码的重错号问题,确保公民身份号码在本地区的唯一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报送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证件签发,并报送市公安局;对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发到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追加住址信息的写入工作;负责区内公安派出所有关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核对户口资料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集中换发二代证;采集制证信息,并报送区公安分局;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发放;掌握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定期上报。

  四、实施步骤

   整个换发二代证工作分前期准备、集中换发、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 31日)。

   各镇(街道)要抓紧完成换发二代证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换发二代证工作宣传提纲》与省二代证办公室《浙江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提纲》及《温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促使群众主动配合做好二代证换发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户口核对和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户口核对和清理纠错工作在2004年12月上旬全部完成。公安机关要对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户口资料和身份证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并对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问题进行全面纠正,确保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公民身份号码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唯一性。三是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在换发二代证前,应按照《温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技术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工作进度,按规定程序于2004年11月底前统一购置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以招标形式采购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机具、数码相机、人像采集系统等必需设备。同时,各派出所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要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转换和软件升级改造。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市二代证办公室会同开发单位予以解决。四是完成换发二代证业务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全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人像采集人员技术培训、抽调人员户口核对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二代证版)操作培训。培训工作由市二代证办公室、区二代证办公室、系统开发合作单位以及区公安分局共同组织实施。五是进一步规范全区路名和门牌号码的编制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快农村地区门牌号码的编制工作,做好城乡门(楼)牌编制到户、规范统一,以适应换发二代证的工作需要,路名和门牌号码的编制工作要在2004年12月前全部完成。

  (二)集中换发证阶段(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 31日)。

  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每年完成不少于6万持证人口的换发证任务,到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持证人口的换发证任务;二代证持有率力争达到70%以上。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初)。

  全区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平安龙湾”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我区换发二代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责,同心协力,保证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均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注意统筹安排,互相促进,防止因换发二代证工作而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要积极研究二代证与一代证的衔接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确保一代证、二代证的平稳过渡。要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二代证的社会应用。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质量是换发二代证成功与否的关键。各镇(街道)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要通过户口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同时重点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的清理纠错和门(楼)牌编制工作。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群众照相、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技术制证等基本环节,并按照公安部发布的二代证相关标准制发证件。要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质量关,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四)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对于二代证换发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在派出所警务公开栏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超标准收费和超项目收费。为减轻群众负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全区的人像信息实行免费采集,对办证居民要求印制数码照片的,可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取工本费;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及农村中的五保户、特困户和低保户,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二代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二代证时减半收取工本费(办理减、免工本费手续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主题词:公安  证件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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