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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开展帮助遭受第14号台风灾害的住房困难户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开展帮助遭受第14号台风灾害的住房困难户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龙湾区开展帮助遭受第14号台风灾害的住房

困难户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受今年第14号台风影响,我区损失严重。据调查统计,台风造成民房倒塌和严重损坏共42户,其中重点受损的有18户。为使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救灾工作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省、市有关救灾工作的要求,根据受灾的实际情况,突出救灾重点,全力帮助因灾房屋倒塌和损坏成危房的住房困难户搞好重建工作,使他们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二、救助类型

  (一)因灾房屋倒塌或损坏后成为危房的低保户、重点困难户,无其它住所的对象列为这次重建对象和重点救济户,尽快帮助其重建家园,达到安居目的。

  (二)因灾造成住房严重损坏,但可修复后居住的低保户和生活困难重点户,给予适当救济,帮助其尽快修复住房。

  (三)其他因灾造成住房严重损坏的一般困难户,根据其住房因灾损坏程度和家庭困难状况,本着立足自救的精神出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对那些虽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成危房,但另处还有住房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受灾户,不予以资金救济。

  三、重建资金的来源

  中央、省、市下拨给我区及区本级的救灾救济资金共30万元,主要用于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成危房的重建。大力倡导灾后自救,并且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帮助住房困难户及时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四、工作步骤

  重建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核实阶段(2004年8月13日—2004年8月28日)。由各镇(街道)对房屋倒塌户的灾情和家庭住房情况、生活状况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情况,于8月底报区民政局。

  第二阶段:重建政策和措施的落实阶段(2004年8月29日—2004年9月30日)。对既无住房又无重建能力的重建对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给予援助,帮助他们尽快重建家园。区政府将根据重建户的实际,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相应规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为使重建户尽快重建家园,采取在符合建房规划前提下,实行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的做法。责任人(单位)要根据重建户的实际情况,具体落实重建计划,包括重建资金的预算、筹措、动工、建房质量管理、竣工时间等内容。

  第三阶段:重建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04年10月1日—2005年1月31日)。该阶段必须完成计划规定的所有重建对象的重建工作,使重建对象在2005年春节之前搬入新居。

  五、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分别由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重建工作中的政策处理、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重建工作实行区领导分点负责制、区属部门单位挂钩联系制、镇(街道)领导责任落实制。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对重建工作的领导。做好生活特困户因灾造成无居住的重建工作,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崇高职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做到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准确掌握重建工作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督办。

  (二)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开展赈灾捐资,通过各方协力,使我区灾后重建和救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三)认真做好救济资金的监督使用和重(修)建房屋的质量监管,特别是对那些重建户和重大维修户,各镇(街道)、村(居)要认真做好救济资金的监督使用、严防转为他用,并严格把好重(修)建房屋的质量关。

  (四)救灾救济款发放中要做到公开化。各镇(街道)、村(居)要将救济对象的名单和救济资金在镇(街道)、村(居)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区民政局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重(修)建完毕的住房困难户,做好验收工作。各联系部门、责任单位要定期作出书面汇报,以确保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


  主题词:民政工作  救灾  方案  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4年9月21日印发


区、部门、镇(街道)领导联系遭灾住房困难户灾后重建工作安排表

因灾房屋倒塌或损坏成危房重(修)建户基本状况

区联系

领  导

联系部门

镇(街道)

责任人

联系人

对象住址

对象姓名

家庭人口

受灾间数

损坏情况

说  明

灵昆

上岩头

陈绍兴

5

1

严重

残、低保、大修加固

徐顺聪

以温龙委办发〔2004〕51号为准

王进才

余安江

倪瑞瑜

陈友生

上岩头

陈孝存

5

2

1倒1损

特困、重建

蒋炳发

上岩头

陈胜康

4

2

损坏

低保、残、重建

马爱光

海思村

王建钦

6

2

1全倒1危房

低保、残、重建

殷国兴

海思村

陈志云

4

2

严重损坏

军属、危房、重建

刘敏波

双昆村

郑元槐

6

2

严重损坏

符合低保,重建

朱进龙

永中

丰台村

陈瑞池

4

1

危房

低保、残、重建

方志方

王身康

潘旭宏

朱夏兰

郑进福

丰台村

郑志光

5

1.5

严重损坏

危房、重建

方立明

丰台村

郑福明

4

1.5

严重损坏

危房、重建

张纯一

双岙村

王岩弟

3

1

危房

困难户、修理加固

石岳芳

新城村

王会聪

3

1

倒塌

低保、残、无基、维修或重建

周  赞

沙城

七五村

陈建春

6

1

倒塌

低保、残、无基重建

朱文松

胡学崇

南君晓

陈  佐

姜少刚

七五村

项有松

4

1

1半倒

低保、修理加固)

王爱光

七四村

项力妹

5

1

1损坏

困难户、修理加固

陈  健

永兴

水潭村

王茂文

5

2.5

半倒

困难户、北策、修建

徐永敏

潘源源

张崇林

王爵清

张玲玲

水潭村

王崇存

5

2.5

半倒

困难户、北策、修建

王  莉

五溪村

施明枢

4

2

半倒

一般户、修理

金昌洪

海滨

宁村村

蒋志董

3

1.5

损坏(危房)

孤儿、低保、重建

殷乐人

张良飞

项云霞

程庆进

王小郡

宁村村

李三娒

4

1

损坏

低保、修理

苏孝永

小陡村

何志忠

4

2

损坏

困难户、女残、大修理或重建

王爱光

城东村

陈光钦

1

1

损坏

符合五保、修理

邱小侠

城东村

韩帮龙

1

1

损坏

符合五保、修理

邱小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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